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印峰相关刑事裁决中涉及公司的个别表述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公告

2017-08-1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7-04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印峰相关刑事裁决中涉及公司的个别表述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金财")于近日关注到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关于王印峰受贿案件作出了(2016)豫1121刑初28号一审《刑事判决书》、以及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该案作出了(2017)豫11刑终55号二审《刑事裁定书》(以下统称"刑事裁决"),刑事裁决中的个别内容涉及了公司,但涉及公司的表述与事实情况完全不符,对此,公司说明公告如下:

  公司一直以来遵纪守法、合规经营,严格规范和管理员工的职业行为;公司并非刑事裁决中提及的相关产品采购招标的中标单位,更不存在公司赠送中标感谢费的情况,刑事裁决中提及的给付感谢费的人员,均非公司员工;公司亦未遭致与此相关的任何调查或处罚,运营状况一切正常。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委派专人与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积极的沟通核实,刑事裁决中提及"该公司为表示感谢通过王印峰的侄子王某3送给王印峰人民币19万元"中的"该公司"并非指中科金财,刑事裁决中提及的给付感谢费的人员亦非中科金财员工。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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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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