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无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自上市以来,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优势,谋求“立足金属包装,突破金属包装,实现多角经营”的战略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以2016年5月成功收购广东昌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为标志,将绿色节能的氙气灯EMC业务纳入公司业务版图。有效突破全面依赖易拉罐业务的单一局面,拓展了二元结构的产业格局;二是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对温州博德科技有限公司收购,获得博德科技70%的股权,通过对博德科技的收购丰富了公司金属包装业务板块的产品结构,使公司在“三片易拉罐+两片易拉罐+铝瓶”的主打产品系列下,实现在多层面上满足下游客户对普通和高端包装容器的需求,拓展客户群体、提升客户粘度,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三是公司与福州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瑞鼎紫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福州兴瑞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将有利于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并购目标,把握战略性投资机会,实现公司产业整合升级和完善战略布局的目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四是在报告期内与云布施集团合资设立昇兴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计划通过“一物一码”技术的研发,以二维码科技为核心,结合其它优势资源,形成一个提供多种系统化服务的综合体系来建立“昇兴云”平台。通过“昇兴云”平台实现为公司下游客户提供二维码赋码服务与“一物一码”服务,使下游企业实现“高效O2O营销+精准数据分析+防窜溯源”等众多物联网功能,利用二维码等现代物联网技术服务于公司在金属包装领域的创新发展,为客户提供基于包装而延伸发掘的更加丰富多样的增值服务内容,开拓客户更深层次的需求,将包装产品升级为信息媒介,打造终端消费者、下游食品饮料厂商、网络游戏运营商和包装服务提供商的贯通机制,利用网络游戏IP资源、以物联网为基础的包装流量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创新服务内容,将客户的食品、饮料、啤酒产品与云技术及网络游戏串联起来,实现与客户、合作伙伴的多方共赢。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502.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8.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0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据财会〔2017〕15号文规定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4家子公司,分别为:温州博德科技有限公司、昇兴博德新材料温州有限公司、福建昇兴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昇兴(福州)瓶盖有限公司。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永贤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邵聪慧先生因出国而委托董事李敦波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培铭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昇兴集团”)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60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4,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252,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4,147,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4月17日到账,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1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03.22万元,累计获取专户存储银行利息收入净额101.52万元。

  2017年1-6月,公司募投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2,574.24万元,获取银行利息收入净额为1.27万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877.47万元,累计获取银行利息收入净额为102.7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余额为7,640.10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7,12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为516.10万元)。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温州博德真空镀铝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6号)核准,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3,5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999,994.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含税3,82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179,994.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16日到账,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9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7年1-6月,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82.00万元,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9,218.38万元,获取专户存储银行利息收入净额为2.45万元,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余额为2.0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于2015年5月对上市前制定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时进行了修订,并取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2015年5月5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新建募投项目“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年产 3.33 万吨马口铁涂印生产线项目”的实际需要,2016年1月5日,公司、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昇兴)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新建募投项目“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灌装量 1.21 亿罐生产线项目”的实际需要,2016年4月8日和2016年6月22日,公司、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简称中山昇兴)及保荐机构先后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温州博德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募集配套资金管理的需要,2017年3月2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湖东支行、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初分为4个专户存放,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

  ■

  2016年,公司根据在安徽滁州、广东中山两地新建募投项目的需要,新开立了4个专户存放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

  ■

  2、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在报告期内实施完毕,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也已投入完毕,该专户余额全部为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4.9条之规定,公司拟将该专户结余资金转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该专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此栏系按照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本报告期实际投入的金额填列。

  注2:“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系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年12月修订)》的最新规定执行。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投项目的基建和设备合同截止本报告期末仍有应付未付款项,尚需根据合同约定条件支付。

  附表3: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根据该通知,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政府补助”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政府补助”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7〕15号文规定,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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