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1、2017年上半年GEA贡献收入225亿元,贡献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6亿元,贡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3亿元。

  2、2017年上半年原公司业务(不含GEA)实现收入同比增长22.8%,其中白电收入增长27.2%;分品类,冰箱冷柜收入增长 16.5%、洗衣机收入增长 20.7%、空调收入增长 50.5%、厨卫收入增长 22.7%。

  3、2016年1月1日起公司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相应增加2016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

  4、2017年上半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7%,其中原有公司业务(不含GEA)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1.5%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坚持转型升级全球化发展方向,聚焦“电器引领”、“网器引领”、“生态引领”, 保持在业务规模、全球化运营、高端结构、市场份额、生态布局等方面的行业领先,实现从“中国家电第一到全球白电领先”的跨越、从“单一品牌运作到多品牌协同运营”的转变、从“传统家电制造商到物联网时代的引领者”的转型。

  2017年上半年实现收入775.76亿元,增长59.01%,其中海外收入350.83亿元,占比45%;全球家电业务自有品牌收入占比近100%;实现归母净利润44.27亿元,增长33.54%。高端品牌卡萨帝收入增长46%。

  市场份额全线提升。①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优势产业持续扩大领先优势,1-6月国内零售额份额分别提升3.12、2.04、1.63个百分点,份额提升值均居于各行业第一;②家用空调、抽油烟机、灶具等重点增长业务不断夯实业务发展基础,零售额份额分别提升0.42、0.7、0.76个百分点。公司在智能空调细分领域份额33.5%,行业第一。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宜等进行了审议。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梁海山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7-030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因执行新会计准则而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概述

  1. 新会计准则相关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 审议程序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如下:

  1.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将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公司本报告期无终止经营损益。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补助款性质重分类至“其他收益”或按净额法冲减“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将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据此,公司本报告期“其他收益”科目金额调增72,741,846.04元,“营业成本”科目金额调减24,434,031.86元,“管理费用”科目金额调减31,638,029.63元,“营业外收入”科目金额调减128,813,907.53元。

  本次调整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而实施的,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7-029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信息产业园董事局大楼203-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培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我们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7-030)。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7-028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信息产业园董事局大楼2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梁海山、武常岐、周洪波、彭剑锋、刘海峰、吴澄、施天涛、戴德明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7-030)。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90 公司简称:青岛海尔

  2017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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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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