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自动驾驶、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浪潮带来的产业发展契机,公司积极谋划战略发展方向,一方面,继续优化主营业务结构,化解电子地图产品价格下降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实施业务创新与投资并购“双擎驱动”发展策略,积极打造自身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并在培育新业务、拓展新方向、促进资源新配置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营业收入83,382.12万元,同比增长16.80%;营业利润7,850.19万元,同比增长132.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33.68万元,同比增长54.85%;同时,公司通过收购杰发科技,实现了向车载芯片领域的业务布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3月2日,公司完成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公司于交割日后将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劲风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7-05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43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5.60元。截至2010年5月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43,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82.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77.30万元,已于2010年5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A7057]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1,090.58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492.12万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

  注: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777.30万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比应有余额少1,090.58万元,该笔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2月24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三家银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

  1、2017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3,975.19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0.00万元,以超募资金投资0.00万元,共计投入3,975.19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2,434.27万元。

  2、2017年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支付上市发行费用0.00万元。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上半年度累计利息收入193.88万元,手续费支出0.04万元。

  (3)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6,166,409.62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5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6月7日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266,740股新股。其中,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19,418,723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杰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发科技”)股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现金认购部分实际发行数量为196,923,025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163.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4,534,341.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658.25元,已于2017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7BJA7006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心商务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度使用情况

  1、2017年上半年度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支付收购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现金对价46,443.61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6,443.61万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上半年度累计利息收入518.05万元,手续费支出0.11万元。

  3、使用自有资金垫支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发行费用121.43万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了财务顾问费用106.00万元,财务顾问费应由自有资金支付;该部分垫支资金已于2017年8月进行了资金置换。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67,993,318.76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2010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2017年3月10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2017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

  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将原拟用于在北京海淀中关村科技园区内购买办公楼的11,68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变更为自主建设,即用于永丰基地综合大楼建设。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实质性变更,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期进行,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7-05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2层120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劲风先生、程鹏先生、李想先生、湛炜标先生、钟翔平先生、郑永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追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45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851.29万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公司董事会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接受激励对象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2018年8月31日前进行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7-05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11: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2层120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认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463人,其中 459人本次可办理股票解锁,另外4人在本次解锁前离职,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择期回购注销外,其余459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 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进行了2016年度工作考核,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 确认本次除解锁前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外,可解锁的459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我们同意公司按《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45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851.29万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接受激励对象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

  公司董事会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7-05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2018年8月31日前进行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年8月31日前有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可执行。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5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6月7日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16,341,748股新股。其中,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19,418,723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现金认购部分实际发行数量为196,923,025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2亿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0.25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亿元,已于2017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7BJA70066]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支付收购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对价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443.61万元;截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前,上述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96亿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5.31亿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与交易各方于2016年5月13日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公司向杰发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杰发科技100%股权,其中现金对价35.45亿元,股份对价3.31亿元。根据协议相关条款及盈利预测补偿方案,公司分期支付收购杰发科技现金对价,其中,公司向杰发科技境外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共计33.09亿元,分四期支付,其中第一期资金16.54亿元已于本年度支付,第二期至第四期资金预计于2018年、2019年分别支付完成;公司向杰发科技境内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共计2.36亿元,分两期支付,其中第一期资金1.42亿元已于本年度支付,第二期资金预计于2019年支付完成。由于该项目周期较长,款项分期支付,预计在短期内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购买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2、购买额度

  公司拟利用不超过四亿元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四亿元的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2018年8月31日前进行滚动使用。

  3、购买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等能够出具保本承诺的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购买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前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决策程序

  根据《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五、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投资,规范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事项等行为,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同时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九、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及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十、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7-05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9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51.2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1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3、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2015年4月20日,公司获悉报送的《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1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同意向513名激励对象授予1868.9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1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

  7、201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授予价格调整为11.279元/股,并以此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2015年9月7日,公司实际完成482名激励对象共计1780.68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15年9月8日。

  9、2016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发根、唐博、蒋民锋、石飞、陈付刚、于娜、姜波、刘春共计8人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7.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0、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 47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872.89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

  11、2016年10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王淼、蔺小洹、姚东明、李洪文、狄凌共计5人(狄凌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余4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2、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李墨、白玉强、李磊、吴婷婷、赵帆、刘晓东、李晓华共计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授予日(即2015年7月24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为解锁期,激励对象可分三次解锁,每次可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截止2017年7月24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2、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解锁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安排,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51.2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6%,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B47版)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7-054

  2017

  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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