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 来源: 作者:

  (上接B21版)

  (四)违约责任

  如果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海能达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包括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内的相关机关未能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等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存在缔约过失或违约。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及上述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中,发行对象为陈清州的,违约责任还包括: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认购人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股份认购款,发生逾期,认购人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未缴纳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海能达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海能达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仍有未缴部分,海能达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者选择按照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协议,认购人应当向海能达支付相当于逾期未缴纳金额5%的违约金。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在专业无线通信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客户资源,结合公司在传统窄带、LTE宽带及其宽窄融合通信等领域取得的研发成果,借助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实质性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主营业务;通过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满足行业用户对专网设备具备宽带无线自组网功能的日益迫切需求,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能够丰富公司产品线,扩大公司竞争优势,进而拓展市场空间,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

  2、增强研发实力,储备研发人才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投入,有利于加强公司研发平台的建设,合理布局和储备研发人才,满足企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同时,开展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及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究,有利于公司积聚更多的专利技术,为公司从“技术领先”向“技术引领”的转型提供有利支持,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机遇和市场空间。

  3、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进一步增加,将更好的满足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张而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同时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收入、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机构及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目标,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解决公司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能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除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清州;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造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得以增加,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偿债能力、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结构继续保持稳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满足用户需求并贴合技术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项目完成后,能够使公司维持竞争优势,进而拓展市场空间,可有效提高公司利润水平,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产生收益,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随着公司项目的实施,其所产生的收益将会逐步增加。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

  本次发行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开始投入使用后,投资支付的现金将大幅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得到明显提升。

  3、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5、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为30.16%,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24.91%。随着未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量将显著上升,负债水平将提高。本次发行有利于缓解上述局面,使公司资本结构持续保持稳健水平。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保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2、关联方符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资格。

  3、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定价公允,条款设置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合理,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10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7年8月1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8月24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张钜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田智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105)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海能达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海能达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摘要》(公告编号:2017-106)及《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7,312,112股(含87,312,112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根据各自拟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各发行对象实际认购金额根据发行价格与认购股份数量的乘积而定。

  注2: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则发行对象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8,262,411股(含68,262,411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根据各自拟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各发行对象实际认购金额根据发行价格与认购股份数量的乘积而定。

  注2: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则发行对象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注3: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全部认购对象各自的认购数量将作同比例调整。

  (2)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98,75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7,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同意并通过修订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该认购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清州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海能达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10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8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24日以现场参与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是蒋叶林、郭義祥、陈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送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017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105)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草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的修订仅需公司董事会审批即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和《海能达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海能达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摘要》(公告编号:2017-106)及《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调整内容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7,312,112股(含87,312,112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根据各自拟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各发行对象实际认购金额根据发行价格与认购股份数量的乘积而定。

  注2: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则发行对象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8,262,411股(含68,262,411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根据各自拟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各发行对象实际认购金额根据发行价格与认购股份数量的乘积而定。

  注2: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则发行对象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注3: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全部认购对象各自的认购数量将作同比例调整。

  关联董事陈清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98,75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7,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关联董事陈清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同意并通过修订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清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为陈清州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中,陈清州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清州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日本孙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实现日本区域市场EMS业务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从而进一步实现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海能达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在日本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孙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日本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7-11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1日、2017年5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如下:

  ■

  本次补充修订后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与原《海能达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修订稿)》及其摘要无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及公司股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

  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相关事宜,因此,本次补充修订后的《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海能达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海能达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次修订稿)摘要》(公告编号:2017-106)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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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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