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国家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宏观经济面临着巨大的转型压力,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

  一、家电外观复合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家电外观复合材料的销售保持平稳。近年来,客户对个性化、定制化的高端品牌产品需求的增强,为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公司一方面坚持绿色生产理念,积极促进创新,推进降本增效,狠抓产品质量提升,开发新品优化结构,切实加强购销管理,企业生产经营保持平稳有序的发展态势;另一方面加速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拓展新市场,增强发展后劲,加快产业转型,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努力提升公司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家电外观复合材料实现营业收入为61,25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同比增加34.53%。

  二、金融业务

  公司积极寻求向金融行业的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依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金融领域的资源,借鉴经验,大力发展金融投资及金融服务。公司自2015年下半年开展的商业保理业务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鉴于公司金融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对公司经营层的决策、销售渠道、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建立科学有效的尽职调查体系、有效整合市场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规避各类金融风险。同时,公司将增强各子公司的自主经营管理能力,最终使公司管理水平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保理营业收入为2,03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同比增加169.12%。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增子公司:

  ■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鸣春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中科新材 编号:2017-097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4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文瑞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7-096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鸣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 《2017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笠祷峒谱荚虻?6号——政府补助@>耐ㄖ罚ú苹帷?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7年8月28日公告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7年8月28日公告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17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7年8月28日公告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7-098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年8月24日,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新版政府补助准则要求,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对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7 年5 月1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7-099

  2017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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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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