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 来源: 作者:

  (上接B26版)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7-71

  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

  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适应因军方客户结算滞后造成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特种”)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西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北机械”)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400万元的短期借款,用于补充生产经营用资金之不足部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借壳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西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扈乃祥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及零部件的科研、加工、制造;热能专供;机械零部件表面处理;固定资产租赁;反恐防暴、排爆系列产品及其非标仪器设备研究、开发咨询、生产、销售(法律规定禁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9月,经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出具《关于成立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兵器发展字[2015]507号),同意豫西集团出资设立江北机械。注册资本300万元。作为控股型公司,江北机械并不从事生产经营任务。

  江北机械与公司同为豫西集团的子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均为兵器集团,因此江北机械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016年度,江北机械实现营业收入45万元,净利润-165 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北机械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 134,53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借款方:江机特种

  贷款方:江北机械

  2.预计交易标的:预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400万元(以余额计,具体借款时间及金额由公司经营层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借款方式可采取委托贷款等规范的方式)。

  3.借款用途:补充公司生产用资金缺口。

  4.借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由借款双方商定。

  5.借款利率:不高于央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6.无抵押、无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机特种向关联方江北机械申请借款,是为了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体现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17年8月21日,江机特种与江北机械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借方发生额为85万元,贷方发生额为44万元。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因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监事均进行了回避。公司召集、召开会议的会议程序及会议审议、表决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材料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补充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的汇报和提供的资料,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是为了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体现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华、牛建伟按规定进行了回避。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各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7-72

  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

  工业有限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特种”)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在完成军工产品生产任务的同时,积极利用剩余生产能力承揽了飞机零部件、轻量化车组装、试验检测、理化分析及排除机器人等产品的生产、检测和销售任务,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果。

  为适应其长远发展及客户的要求,江机特种拟在其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包括:“飞机零部件;轻量化车组装;仪器仪表检测、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机电设备销售”等。据此江机特种拟对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三条予以修订。

  修订前:

  “军用机电产品及零部件的科研、加工、制造;热能转供;机械零部件表面处理;固定资产租赁;钢材、铝材、铜材经销;反恐防暴、排爆系列产品及其非标仪器设备研究、开发、咨询、生产、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修订后:

  “军用机电产品及零部件的科研、加工、制造;热能转供;机械零部件表面处理;固定资产租赁;钢材、铝材、铜材经销;反恐防暴、排爆系列产品及其非标仪器设备研究、开发、咨询、生产、销售;飞机零部件; 轻量化车组装;仪器仪表检测、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机电设备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以江机特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7-73

  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动

  力有限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动力”)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其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消防器材、消防装备的研发、销售”等经营范围。据此银河动力拟对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予以修订。

  修订前:

  “制造、销售:内燃机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工矿机械配件、机器设备;动力机械及相关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修订后:

  “制造、销售:内燃机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工矿机械配件、机器设备;动力机械及相关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防器材、消防装备的研发、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上述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以银河动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7-74

  关于将动力配件业务相关资产

  注入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于2017年8月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动力配件业务相关资产注入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的议案》。为理顺产权关系,支持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动力”)尽快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扭亏脱困,将目前公司名下、但由银河动力所使用、管理的动力配件业务相关资产划拨给银河动力,同时,根据银河动力业务发展需要,为银河动力注入资本金。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划拨的动力配件相关资产情况

  1. 公司所持有的成都大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59.1万股。

  2.其他非上市公司股权:公司持有的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股权、无锡动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0万元股权、南通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股权、四川省农业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万元股权。

  3.房产:位于成都筒车巷、深圳长虹大厦和成都双流的房屋各一套。

  4.银河动力生产经营用土地资产

  位于成都龙桥的划拨土地5.59万平方米,目前为银河动力活塞铸造车间使用。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面原值338.97万元,净值172.19万元。

  5.商标资产:未过户注册商标24件,包括蓉动、银动、红石等,上述商标为银河动力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上述资产目前均在公司名下,本次统一划拨给银河动力并协助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其中划拨土地完成出让手续后办理过户手续)。

  二、对银河动力注入资本金6542.39万元

  根据银河动力业务转型升级、改造、发展需要,对银河动力注入资金6542.39万元,改善银河动力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状况,帮助其尽快实现转型升级和扭亏脱困,符合银河动力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0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3年11月27日向9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68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323,409,999.1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53,421,98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69,988,011.39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52,227,403.9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80,847,672.87元;于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6,954,035.1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25,695.87元。截止2017年06月30日,除去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658,147.74元,其中本金27,760,607.46元,扣减手续费等后的利息净额17,897,540.28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307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12月29日向8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1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47,592,689.8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6,281,347.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1,311,342.33元。截至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非公开股份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机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并购交易中的15%现金对价共计361,869,233.75元、新股发行登记费370,237.49元及其他代垫费用 2,713,544.00元,剩余1,629,442,108.58元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使用金额。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077,400.00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077,400.00元;账户余额1,627,793,508.65元,其中本金1,621,364,708.58元,扣减手续费等后的利息净额6,428,800.0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5 年 4 月修订《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1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1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召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高新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2016年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2016年1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2017年 1月 24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6月27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红宇专汽、中信证券与存放红宇专汽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17 年6 月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3年(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17 年06 月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2017年1-6月份使用情况表

  (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募集资金2017年1-6月使用情况表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南钻石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金额计人民币273,702,525.07元。2013年12 月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中南钻石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73,702,525.07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2357号),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73,702,525.07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14年1月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金额计人民币7,145,147.80元。公司2014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先碳素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7,145,147.80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4105号),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7,145,147.80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14年5月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2016年度募集资金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红宇专汽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金额计人民币807.74万元。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并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置换金额的议案》。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核字[2017]002913号鉴证报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红宇专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07.7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截至2017年6月30日,红宇专汽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4月18日,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书面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中南钻石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说明。

  前次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按照2013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相关文件所披露的投资进度及建设周期,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时间: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为2014年12月31日,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为2015年6月30日,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为2015年12月31日,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2015年6月30日,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为2015年12月31日。

  近几年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尤其是国内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对超硬材料行业的市场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近十年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的超硬材料产品市场急速下滑,项目实施条件出现了一些不利变化,包括大颗粒钻石、高韧性工业钻石、复合片、等静压特种石墨产品等在内的市场均受到了较大影响。

  截至目前:

  1.“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具备达纲生产能力但实际未达纲生产。原因为:近年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基础建设投入放缓,对超硬材料行业市场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导致市场竞争加剧,需求低迷,用户需求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自身技术水平、产品结构规划目标和人造金刚石产品的生产供应情况,结合两个项目具有柔性生产能力的特点,将上述两个项目的产能按照公司总体生产需求进行统一调配,目前两个项目的生产线暂用于生产普通人造金刚石产品,公司将视未来市场需求情况,逐步加大颗粒钻石产品、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

  2. “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该项目需“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才能有效展开,“大颗粒项目”建设进程的延迟给该项目开工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受到超硬材料产品市场整体低迷的影响,复合片产品市场的增长速度并未达到行业预期,基于规避市场风险的考虑,中南钻石适当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17年8月31日。

  3.“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通过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一步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合作,不断促进中南钻石技术创新,提高技术研发能力,提升其技术的领先地位。

  (1)为保证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公司利用已有生产科研设施,逐步补充完善超硬材料研发条件,将超硬材料的研发与生产线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同步推进,加快了研发成果转化。自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已经进行研发设备设施及检测试验仪器的购置工作,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采购国内外先进设备及其他仪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941,726.56元。

  (2)中南钻石坚持以提高研发技术实力为主,重点完善研发设备设施、检测试验仪器等基础条件;对于“超硬材料研发中心”主体大楼的建设作为辅助条件,在研发设备设施、检测试验仪器完善后,再适时启动研发中心主体大楼的建设工作。这样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基本建设资金占用。研发中心主体大楼的推迟建设并没有对研发工作的开展产生负面影响。

  (3)公司将会继续关注当前市场形势变化,结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及科技开发计划等情况,在不断补充完善研发设备设施及检测试验仪器等基础条件、提升的同时,积极开拓新领域,切实把募投资金用好、用到位。近几年内要在大规模引进国外先进研发设备设施及检测试验仪器的同时,积极探索国际化研发途径,通过收购国外先进研发机构等方式,补充技术短板,迅速提升研发实力,努力建成国际一流的超硬材料研发中心,计划于2018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状态。

  4.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特种石墨”处于石墨产品的高端环节,国内高品级的等静压石墨产品主要依赖于进口。

  重组完成后,中南钻石为了抢占等静压石墨市场,及时成立项目专家组,在第一时间拟定具体项目推进方案并持续跟进市场调研。为尽快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或开展项目并购,中南钻石先后多次派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市场及技术调研,多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2014年曾拟定以收购江苏宏基炭素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快速进军等静压石墨行业,将该项目尽快落地并进行产业化。然而,由于国内相关技术水平以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静压石墨市场形势也较设计预期出现了巨大变化,国内石墨行业产能持续扩张甚至膨胀而导致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中南钻石多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市场调研与论证分析后认为:国内高端等静压石墨市场容量较小,产品技术要求高,“江苏宏基”无论从工艺技术、产品品质以及规模效益等方面尚不能达到要求。若要使“江苏宏基”达到高端石墨品质要求,尚需增加投资2亿元。为避免产能过剩带来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公司决定停止对“江苏宏基”部分股权的收购。

  同时针对市场变化,公司也放缓了对江西申田石墨项目的投入进度,仅是在原有石墨生产线上进行了部分投资,对等静压石墨产品和当前普通高纯石墨产品通用生产线进行建设改造,完成了相关厂房建设和少量设备的安装工作 。项目的推迟建设有效的使公司规避了投资风险,避免了投资损失。

  公司将会持续关注石墨相关产品市场形势,继续组织专业人士进行市场调研与论证,制定符合时宜的方案,待时机成熟后,继续进行该项目的建设。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19年1月31日。

  上述项目投资进度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募集资项目的进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2016年3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与处置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按照2016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相关文件所披露的投资进度及建设周期,红宇专汽“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预计于2017年12 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随着我国公路建设、城市发展、能源消耗结构的变化、重点工程建设加快,专用汽车的市场前景越来越广阔,专用车产品的档次和技术水平将有较大的提升。预计2020年我国专用汽车将占当年载货车产量的70%,专用车技术水平达到欧美日发达国家先进水平,成为世界专用汽车产品出口大国。

  红宇专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经营,已经掌握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和生产经验,在智能化专用车产品研发生产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主要产品包括冷藏保温汽车系列、爆破器材运输车系列等,具有实施募投项目的技术储备。

  截至2017年6月30日,红宇专汽已对“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累计投入2526.07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807.74万元。已完成107工房及科研办公楼基础建设;常压罐式车生产线部分设备已到位,正处于调试阶段;军用特装生产线、轻量化半挂车生产线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内容等将在后期陆续实施。

  其他军品项目按照国家军工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正在推进相关工作。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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