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依托光学和触控两大产业的生产经营平台,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优化流程;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积极落实年度经营计划,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3亿元,实现净利润0.83亿元。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88.31%,主要因主营业务销售增长,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长;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2.29%及研发投入增长1.65%,主要因职工薪酬、折旧费等增加;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88%,主要相应运输费用降低;财务费用增长117.62%,主要因融资费用增加。

  2016年度,因江西联创电子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江西联创电子原金冠国际有限公司、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2家法人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股份数量共计24,076,588股。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于2017年5月19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原来582,106,425股变更为558,029,837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582,106,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373,724.88元。

  鉴于公司完成了对业绩补偿股份的定向回购和注销事宜,致使公司总股本在方案公布日至实施日期间发生了变化,即由总股本582,106,425股减至558,029,837股。因此,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8,029,8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65101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该方案已于2017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祷峒谱荚虻?6号—政府补助@的>ㄖ罚ú苹?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增加利润表项目"其他收益"用于归集相应政府补助的核算,经梳理2017年上半年公司政府补助情况,按照新修改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规定,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1,197,000.00元,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将收到财政贴息资金371,185.00元,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调整为冲减"财务费用"项目。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表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设孙公司联创凯尔达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韩盛龙

  2017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7-071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成,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公司”或“本公司”,原名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麻产业”),前身为宁波牦牛服装辅料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4月整体变更为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2014年10月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76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 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总股本202,248,9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60,674,670.00股,配股价格为人民币5元/股。截至2014年10月30日止,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532,95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664,78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15,418,476.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246,303.65 元。

  截止2014年10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80”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15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2015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88号《关于核准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金冠国际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汉麻产业与金冠国际有限公司、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等22家机构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88号文《关于核准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金冠国际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143,79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元。截至2015年11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6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77,400,000.00 元。

  截止2015年11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7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34,529,676.62元;其中: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156,424元(减去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相关投入2017年3月20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金额28,621,692.12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26,926.81元(包含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2014年11月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配股募投项目汉麻纺纱项目置出,该协议于2016年1月由三方重新签署),于2016年4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时授权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2015年11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配股募投项目汉麻纺纱项目已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换出上市公司,公司无法继续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本公司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在建设期,本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重大重组方案,2014年10月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全部经营性业务作为置出资产置出公司。截止2015年10月31日上述资金已使用115,385,902.39元,置出上市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61,860,401.26元,留在上市公司。根据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此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中的1.426亿元用于补足3.2亿元年产6000万颗高像素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6年1-2月份将1.426亿元转入至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专户内。2016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配股汉麻纺纱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配股募投项目汉麻纺纱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57.21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8月19日,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7—06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9:30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8月28日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的议案。

  《专项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详见2017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放弃对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放弃对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详见2017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及本公司为其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及本公司为其担保的公告》全文详见2017年8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在台湾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拓展光学事业群在台湾的业务,延揽台湾光学行业高端技术人才,导入台湾及海外先进研发、工程、制造、设备技术,为LCE布局国际与国内一线高端市场奠定技术与市场基础,借助团队的人脉与资源拓展台湾及海外市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拟在台湾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美元。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9月13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6—069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整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7—072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该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要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7—073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放弃对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对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与万安众力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主体共同增资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该次增资完成后截止目前,江西联创持有联创宏声2944.9668万股,占联创宏声总股本的24.565%。

  鉴于联创宏声拟再次进行增资扩股1000万股,每股增资价格为人民币5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放弃对联创宏声的增资,本次江西联创放弃对联创宏声的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联创宏声增资完成后,江西联创持有联创宏声的股份比例将降至22.67%。

  一、关联交易概述

  联创宏声系江西联创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1,988.4668万元,江西联创持有其24.565%股权。根据联创宏声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联创宏声拟增资扩股1,000万股,每股增资价格为人民币5元。按照同比例增资原则,江西联创享有认购本次增资245.65万股优先认购权,鉴于公司自身的发展需要,本次江西联创放弃对联创宏声增资。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放弃对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5号—放弃权利》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江西联创放弃增资权所涉及的金额为关联交易额,即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228.25万元人民币,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联创宏声成立于成立于2000年3月20日,注册资本:119,884,668元,法定代表人:肖啟宗,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元器件产品及配件、模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

  本次增资前联创宏声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2017年7月31日,联创宏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6,339万元。2017年1-7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8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杨斌 身份证号:430903198211100613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会龙路167号

  (二)新干县利沃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金川镇惠政路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MA35Q7QG4N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小欣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壹仟万元

  (三)万安县众仁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 所: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一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8MA367BLP4W

  执行事务合伙人:章曙光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伍佰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是根据联创宏声资金需要,综合考虑业务、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并对联创宏声的未来收益进行了预估,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该交易估值大幅高于联创宏声净资产,江西联创所持有股权的估值实现了价值提升,且增资资金的进入有利于联创宏声的长远发展。因此,该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放弃增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联创宏声的注册资本由11,988.4668万元增加至12,988.4668万元,江西联创持有联创宏声股权比例由24.565%降至22.67%,联创宏声仍为江西联创的参股公司。

  联创宏声的此次增资,有利于提升其盈利能力,有效的改善财务状况,增强联创宏声的市场竞争力。江西联创放弃此次联创宏声增资优先认购权主要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的情况和联创宏声的经营现状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江西联创放弃此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江西联创放弃对联创宏声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西联创放弃增资的原因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方向和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首先,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放弃对联创宏声增资事项,主要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联创宏声的经营现状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方向和长远利益。

  其次,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本次放弃对联创宏声的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再次,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7—074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

  融资额度及本公司为其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益光学”)和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创”)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其中:江西联创向平安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联益光学向平安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重庆联创向平安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上述融资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信贷业务额度不包含在公司2017年度的26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盛龙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光学镜头和触控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二)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光电显示模组、光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成像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三)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267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联创向平安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联益光学向平安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重庆联创向平安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二)上述融资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上述担保行为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韩盛龙先生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分配确认,并负责与平安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担保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及本公司为其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联益光学和重庆联创向平安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公司提供担保。上述融资行为可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请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次融资事项的实施及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并提请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积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前,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13.26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74.30 %。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36亿元,对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9000万元担保。本次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3.2亿元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93 %。本次担保完成实施后,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16.46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2.22%。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7—075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6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及本公司为其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及本公司为其担保的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7年9月12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兰日明、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传真: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7年9月6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7-070

  2017

  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17-08-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