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 来源: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3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32亿元,升幅约为10.84%,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海滨制药、焦作健康元及丽珠集团销售收入增加所致;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约0.70亿元,升幅约为27.07%,主要系公司总体销售收入增加所致。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0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63亿元,升幅约为27.99%。

  报告期内,公司保健品及OTC业务(不含丽珠集团OTC)实现销售收入1.5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72%;实现净利润贡献为0.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34.22%,主要系营销模式调整和推广活动效率降低导致。随着近年来媒体投放的性价比持续下降,公司保健品已经逐步将原来的“广告+渠道”模式调整为“渠道+地面推广”模式,并积极探索新模式。随着竞争加剧,地面推广活动的效率大幅度降低。此外,2015年开始大力布局的微商渠道因行业环境变化而销量大幅度下降,而新模式尚未走出探索阶段。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渠道开放及推进力度,加快探索新模式,深化同现有药线渠道的战略合作,锁定现有渠道垂直健康人群,共同提升用户健康服务体验,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品牌渗透率和忠诚度,为满足消费升级和符合消费趋势,针对性的开发和推进新品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海滨制药产品实现营业收入6.92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约0.58亿元,升幅为9.18%;实现净利润贡献为1.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06亿元,升幅为4.71%,主要系因美罗培南制剂(倍能)销售数量提升带来营业收入的稳步提升。报告期内,海滨制药继续优化处方药销售模式,优化资源充分配置及细化考核管理,实现处方药销售的稳定增长,其中重点产品倍能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9.68%,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31%。

  报告期内,焦作健康元实现销售收入4.87亿元,实现净利润贡献为0.29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59%和17.66%,主要系因7-ACA产品销售数量增加带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提升。今年上半年7-ACA的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仍处于历史低位。为了应对目前原料药市场的困境,焦作健康元在原有成本下降基础上,积极研发新配方、新工艺,动力、环保车间等加大排查力度,充分贯彻并执行节能减排,同时加强销售市场维护,稳定市场占有率,积极开拓新客户,为公司的持续盈利创造条件。公司也将积极引进及开发新产品,发展以发酵原料药中间体为主,向上和向下延伸产业链,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做到头孢品种的多元化,另外争取通过相关国际认证,打开高端市场,提高品种毛利及市场竞争力,保证公司利润。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000513. SZ,01513. HK)实现营业收入42.7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91亿元;实现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亿元,为本公司贡献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9亿元;丽珠集团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5亿元,为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贡献约2.07亿元。丽珠集团经营情况详见《丽珠集团2017年半年度报告》。

  (2)下半年工作重点

  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积极应对行业变革及市场竞争所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加大对研发、生产、质量、销售等多个环节的管理力度,保证公司业绩的稳步发展,努力实现股权激励考核目标。本公司2017年下半年主要工作重点如下:

  (一)提升销售业绩

  在制剂产品方面,全面启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营销,加强二级以下管理团队的团队建设及考核机制,除巩固已有医院市场外,公司将积极开拓部分产品的OTC市场,多渠道增加销售量,并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原料药及中间品方面,坚持以“保环保、抓质量、降成本”为工作指导方针,巩固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推进重点产品成本攻关计划;引进和研发高毛利、低能耗、低排放的产品;持续开展原料药国际认证,进一步扩展国际市场。

  在保健品方面,加大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渠道开放及推进力度,加快探索新模式。同时深化同现有药线渠道的战略合作,锁定现有渠道垂直健康人群,共同提升用户健康服务体验,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品牌渗透率和忠诚度,以提升业绩。

  (二)推进研发创新工作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抗体技术平台、微球缓释技术平台等特色创新技术平台的建设,加快呼吸系统、糖尿病、新型抗感染药物、单抗、传统中药及保健品等重点产品的研发进度,加快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机制建设及改进工作,梳理及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继续强化内部治理,防范经营风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①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8月24日,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②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对上年同期数据调整如下: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朱保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7-083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24日下午2:00在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三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公司三名监事及公司总经理列席了公司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朱保国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本公司2017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提名崔利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龙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担任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崔利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改选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龙涌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所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详见本公司2017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84)。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首批及第二批预留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7年8月实施2016年权益分配方案,依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发生的公司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94元/股调整为3.78元/股,首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07元/股调整为6.91元/股,预留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67元/股调整为4.51元/股。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2017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首批预留及预留第二批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17-08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本公司2016年度相关业绩未能达到预期及激励对象叶非、潘飞、万文耀、王霞、刘群、于志勇、崔程云及杨珲珲等8人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股权注销手续已于2017年7月于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共计注销股份12,123,020股。

  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585,901,292元变更为1,573,778,272元。

  详见本公司2016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的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7-08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基于本公司2016年度相关业绩未能达到预期及激励对象叶非、潘飞、万文耀、王霞、刘群、于志勇、崔程云及杨珲珲等8人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股权注销手续已于2017年7月于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共计注销股份12,123,020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585,901,292元变更为1,573,778,272元。

  基于此,本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5,901,292元。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85,901,292股。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3,778,272元。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73,778,272股。

  详见本公司2017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7-08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17年9月20日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利国先生:男,生于1970年2月,法学硕士。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曾用名“观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及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金融街商会副秘书长。自2010年至今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发行内核小组法律专家,同时兼任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045)、中核国际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2302)、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36)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崔利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能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利国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三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崔利国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能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7-082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24日下午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结束后在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三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三名,实际参加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余孝云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半年报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详见本公司2017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84)。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首批及第二批预留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7年8月实施2016年权益分配方案,依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发生的公司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94元/股调整为3.78元/股,首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07元/股调整为6.91元/股,预留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67元/股调整为4.51元/股。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2017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首批预留及预留第二批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17-08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7-084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不影响公司以往各年度定期报告的股东权益、净利润等。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下简称“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衔接

  1、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准则,对于本准则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业务,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新政府补助准则之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变更前,公司执行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已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及以前年度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四、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所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六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审核意见;

  3、健康元药业集团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4、健康元药业集团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7-085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首批及第二批预留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15年3月9日,本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15年3月9日,本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及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5年3月9日,本公司召开五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5年4月1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意见的函》(上市部函【2015】357号),其已对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无异议;

  5、2015年5月12日,本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15年5月2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五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和五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以2015年5月29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授予3,804.34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4.14元/股。

  7、2015年12月2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及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预留授予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12月21日,激励对象共43名,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55万股,授予价格7.17元/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独立意见。

  8、2016年1月14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已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独立意见。首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39名,限制性股票首批预留份额调整为315万股。

  9、2016年5月16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及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授予的议案》,同意确定第二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5月16日,激励对象共40名,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42万股,授予价格4.77元/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独立意见。

  10、2016年6月17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已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独立意见。第二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38名,限制性股票首批预留份额调整为136万股。

  11、2016年7月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6年7月6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首批预留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94 元/股,首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07元/股,第二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67元/股。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已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独立意见。

  13、2016年8月18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喻应彬、张学礼、危洪斌、萧定欣、许 莉、徐润、李千、张熹、蔡伟惠等 9 人、首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杨洁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4元/股,回购注销首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7元/股。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独立意见。

  14、2016年11月2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韩文进、付云庚、胡勇、郭卡、杨峰巍、王兆东及刘亚荣等7人、首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郭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4元/股,回购注销首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7元/股。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独立意见。

  15、2017年2月6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17年4月27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业绩未达到预期及激励对象辞职等原因而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123,020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17年8月24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六届董事会三十七会议及六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首批及第二批预留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94元/股调整为3.78元/股,首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07元/股调整为6.91元/股,预留第二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67元/股调整为4.51元/股。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17年7月29日,本公司披露2016年利润分配公告:以公司2017年8月3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1,573,778,2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60元(含税),并于2017年8月4日已实际发放。

  依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一)首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P=P 0 –V=3.94-0.16=3.78

  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价格由3.94元/股调整为3.78元/股,后期于2017年度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前出现首次预留限制性激励对象辞职或未能解锁等事宜,本公司将以3.78元/股进行回购并注销。

  (二)首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P=P 0 –V=7.07-0.16=6.91

  调整后公司首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价格由7.07元/股调整为6.91元/股,后期于2017年度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前出现首批预留限制性激励对象辞职或未能解锁等事宜,本公司将以6.91元/股进行回购并注销。

  (三)预留第二批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P=P 0 –V=4.67-0.16=4.51

  调整后公司预留第二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价格由4.67元/股调整为4.51元/股,后期于2017年度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前出现预留第二批限制性激励对象辞职或未能解锁等事宜,本公司将以4.51元/股进行回购并注销。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价格、首批及第二批预留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调整首次、首批预留及第二批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及《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依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基于此,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价格由3.94元/股调整为3.78元/股,首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价格由7.07元/股调整为6.91元/股,第二批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价格由4.67元/股调整为4.51元/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股权激励等相关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激励办法》系依据当时有效的《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本次调整内容符合《激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已根据《激励办法》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应就本次调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部分首批授予及第二批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7-089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台风灾害影响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3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今年第13号强台风“天鸽”在珠海市金湾区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珠海大部分区域出现强风强降雨,并导致交通、水电和通讯中断等灾情发生。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根据气象信息事先已启动防范台风应急机制,积极组织做好防范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台风来袭时,丽珠集团全力抢险,组织自救,未有人员伤亡。受台风影响,丽珠集团位于珠海地区的丽珠工业园、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及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处办公和生产区域的大楼和厂房设施、设备及货物均有不同程度受损,但主要生产设备未遭受损失。

  台风过后,本公司及丽珠集团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清理次生灾害隐患,有序开展恢复生产工作。截止目前,丽珠集团员工已正常上班,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及丽珠工业园内的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已逐步恢复生产,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因一些辅助生产设施倒塌,需修复后方可恢复生产。

  本公司及丽珠集团对本次受灾相关财产的清查和损失认定工作亦在进行中,具体经济损失尚待进一步统计核实。由于丽珠集团绝大多数受损资产都已投保,故预计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会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丽珠集团已与保险公司就理赔事宜进行接洽,协商办理有关理赔事宜。

  本公司及丽珠集团将根据后续抗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7-088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2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0日

  至2017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本公司2017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83)。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二、三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1-3需公司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7年9月19日(周二)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9月20日(周三)9:30-11:00、13:00-14: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周鲜、李洪涛

  2、联系电话:0755-86252388

  3、传真:0755-86252165

  4、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六届董事会三十七会议决议及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附件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7-088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及分地区等情况数据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及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0.84%,其中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化学制剂营业收入增长较好,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30%及14.44%,主要系公司不断深化营销改革,全力推行渠道下沉,加快销售专科领域建设以及原料药及中间体领域通过资源整合、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国际认证等措施,重点高毛利产品持续高速增长所致。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7-086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六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基于本公司2016年度相关业绩未能达到预期及激励对象叶非、潘飞、万文耀、王霞、刘群、于志勇、崔程云及杨珲珲等8人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股权注销手续已于2017年7月于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共计注销股份12,123,020股。

  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585,901,292元变更为1,573,778,27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基于上述公司注册的变更,本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5,901,292元。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85,901,292股。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3,778,272元。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73,778,272股。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80 公司简称:健康元

  2017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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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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