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 来源: 作者: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7-34

  2017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对2017年半年报表示异议。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制剂做强,原料做优”的发展战略,认真研判行业形势,深入优化产品结构,有效调整经营思路,持续践行“双提一降”,努力提升品质效益,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发展。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4,049.38万元,同比增长24.5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991.93万元,同比增长13.76%。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扎实推进如下工作:

  一是立足国内,推进产品销售国际化。国内市场,公司充分分析市场形势,有效管控不同价格体系下的市场健康有序增长,确保以“中标”为首要前提,针对不同参与品种制定相应投标方案,在确保中标同时,努力维护产品利润空间。国外市场,进一步巩固现有核心客户业务,积极推进合同制备业务;开拓新的潜在客户,逐步建立实质的业务关系。公司依托已通过FDA、CEP、PMDA认证的产品优势,维护并逐步提高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是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扎实做好管理工作。公司持续紧抓9S、GMP、EHS各项管理体系,开展重点业务专项检查,报告期内接受并通过国家食药监总局飞行检查及国内外重要客户的现场审计数十次,内控建设扎实稳定。公司积极组织内部培训及外送外聘培训,强化员工在科研、GMP知识、安全、素质修养等方面的能力及意识,打造更多的精英团队。

  三是不断推进研发及技术改造。原料药以“优化原料产品格局”为目标,开发新品与技术革新同步推进。氢溴酸右美沙芬已完成专业技术审评,KBM-01项目长期毒性试验如期开展,维生素B2项目通过放大试验获得了合格产品,其他产品的工艺开发也有序进行,部分产品在申请中国发明专利。制剂以“做强制剂产品格局”为目标,研发项目有序实施。NEU2000临床二期工作顺利推进,多个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在进行临床研究的备案工作,部分药品进入BE研究阶段。公司针对美国即将专利到期的制剂品种,正在着手筛选新的制剂开发项目,同时积极推进制剂品种在美国的注册申报工作。

  四是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公司出口制剂项目目前建设工作已全部完成,设备调试工作基本完成,同时加快项目产品的中试放大批试制和工程批试制,深化产品工艺改进。安徽普洛康裕项目已完成多功能车间改造及合成室建设,通过了安全竣工验收及环保在线监控验收,并接受了国家环保督查及省市各级政府部门突击检查。部分产品生产线获得欧盟COS证书,国际注册取得成效。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对2017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7-3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7-3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7-33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该变更对公司上半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年5月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变更对公司上半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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