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通华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8-28 来源: 作者:

  根据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财富”)签署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自2017年8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增加通华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17年8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通华财富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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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7年8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通华财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通华财富所示公告为准,但通华财富不得低于成本销售上述基金。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通华财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在通华财富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通华财富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通华财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通华财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通华财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156转5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公司网址:www.hao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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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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