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8-28 来源: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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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2017年8月18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326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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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8月3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7年8月29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陆金所资管自2017年8月28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陆金所资管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参与陆金所资管后续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以陆金所资管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一、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二、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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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货币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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