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8-28 来源: 作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银行为

  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8月28日起新增委托中信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7369

  传真:010- 85230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二、通过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信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信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信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中信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7年8月28日起在中信银行开通上述基金与已在中信银行开通代销和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注: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7年下半年主要投资市场

  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4476)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17年下半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

  若届时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告。若主要投资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 8888 606(免长途话费)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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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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