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8-28 来源: 作者: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4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国内金融市场流动性收紧,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环保督查力度不断加大,企业生产成本刚性上升,同时,公司主产品铜、硫酸价格回暖,铜箔加工费持续上涨,给公司经营效益带来积极影响。

  上半年度,公司抢抓行业回暖机遇,坚持效益最大化原则,强化生产调度,科学调配资源,提高生产效率。2017年上半年,在公司主要盈利单位金冠铜业、金隆铜业连续大修的情况下,生产经营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产品产量、企业效益完成预定目标。2017年上半年主要产品产量情况:自产铜精矿含铜量完成2.24万吨;阴极铜完成61.84万吨;硫酸完成179.85万吨;黄金完成4672千克;白银完成191.20吨;铁精矿完成24.89万吨;硫精矿完成39.24万吨;铜材完成16.02万吨,其中,铜箔完成1.47万吨,同比增长14.38%;铜板带完成2.46万吨,同比增长31.46%。

  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83.21亿元,同比下降8.36%,利润总额4.32亿元,同比增长117.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亿元,同比增长411.18%。

  推动新项目建设,抓住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产业爆发的机遇,加大对锂电铜箔投入和布局,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一期一万吨年底投产;持续做强做大主业,庐江矿业沙溪铜矿重负荷联动试车,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奥炉工程”进展顺利,预计明年投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以下简称“财政部” ) 于 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按照要求需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以前及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公司预计对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也没有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公司新增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2017年3月8日,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56,128.23万元建设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署:

  杨军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4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公司主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17年8月15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会董事12名,亲自参加会议董事12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军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没有董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 0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杨军先生、龚华东先生、李文先生、徐五七先生、胡新付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有色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委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色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反映了有色财务公司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有色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专字[2017]4771号《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剑铜业)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占总股份的48%股权,公司与金剑铜业的业务为关联交易。原预计2017年度与金剑铜业销售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0万元,因公司业务拓展原因,2017年上半年实际公司与金剑铜业销售累计交易金额6,661.66万元,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调整预计与金剑铜业公司销售累计交易金额为45,000万元。

  公司董事蒋培进为金剑铜业法定代表人,系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本次涉及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铜山矿业有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铜山矿业有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金剑铜业3%

  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购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金剑铜业3%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知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介公司报告

  特此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4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发出,2017年8月25日在公司主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明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阅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及有色财务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符合实际情况,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专字[2017]4771号《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新增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的规定执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71.05万元,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5,724.19万元,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2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17年5月28日和2017年6月12日

  2、变更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按照要求需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具体变更内容和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的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请见2017年8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该会计政策尚不涉及公司当前的业务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以前及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无影响,预计对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也无影响。

  2、政府补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损益。公司根据规定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在利润表“营业利润”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以前及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公司预计对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也没有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的规定执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的规定执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2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请见2017年8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减值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对截止2017年6月30日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71.05万元,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5,724.1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71.05万元,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5,724.19万元,上述因素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946.86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71.05万元,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5,724.19万元,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71.05万元,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5,724.19万元,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真实反映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71.05万元,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5,724.19万元,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4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所持金剑铜业3%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剑铜业”)成立于1998年11月06日,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赤土铁路六公里处,主营业务为铜冶炼。金剑铜业注册资本4.5亿元,公司持股48%,王宝栋、于佐兵、赵玉明、郝建伟、李海峰等五位自然人持股49%,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持有金剑铜业3%股份。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主业资产控制,2017年8月24日,公司与省投资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收购省投资集团持有金剑铜业3%股份。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所持金剑铜业3%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省投资集团尚需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核准批复。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方名称: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合肥市望江路46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省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翔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40000705044214B

  经营范围:筹措、管理、经营本身基本建设资金、铁路建设资金、产业基金、产业投资、开发及咨询服务,资本运营。

  安徽省国资委持有省投资集团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金剑铜业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省投资集团持有的金剑铜业3%股权。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2、省投资集团获取金剑铜业3%股权情况

  2012年12月,经安徽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3%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2】876号)核准,公司将所持的金剑铜业3%股权协议转让给省投资集团。2012年12月,以经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2]第 2163 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金剑铜业经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58,074.58 万元,省投资集团以1,742.24万元货币资金收购金剑铜业3%的股权,此协议转让价格经省国资委评估备案。该交易事项经公司六届二十六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六董事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0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2。

  3、金剑铜业股权结构及财务状况

  金剑铜业股权结构如下:

  ■

  经委托具有执行证券业务资格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剑铜业2016年度、2017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金剑铜业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评估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公司和省投资集团共同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金剑铜业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7】第020067号】,金剑铜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8,414.63万元,较账面净资产价值34,078.36万元评估增值24,336.27万元,增值率为71.41%。因按照安徽省国资委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收购方本公司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系安徽省国资委企业管理层级中的二级公司,无需向安徽省国资委履行报批程序;省投资集团作为安徽省国资委企业管理层级中的一级公司,省投资集团需向安徽省国资委履报批程序,估该评估报告名称定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结果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后为定价依据。

  3、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金剑铜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8,414.63万元,公司收购省投资集团持有的金剑铜业3%股权,需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价款1,752.4389万元。

  4、协议生效条件

  (1)、本次股权转让行为获得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为核准;(2)、金剑铜业评估结果经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上述各项生效条件之中全部达成之日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时间。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6、过渡期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转让标的过户日期间,转让标的所对应发生的损益,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铜冶炼,金剑铜业为公司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铜冶炼,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金剑铜业股权由48%升至51%,金剑铜业变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收购,可以加强对主业控制,在目前加工费较高情况下,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金剑铜业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4、股权转让协议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4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铜山矿业

  有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降低经营成本,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铜山矿业有限公司(简称“铜山矿业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铜山矿业公司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由公司承接。同时,公司设立分公司铜陵有色股份铜山铜矿分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铜山矿业有

  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涉及公司合并,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并各方基本情况

  1、合并方基本情况

  名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分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10,526,533,308元

  经营范围:铜、铁采选,硫铁矿、金矿采选(限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公司经营),压缩、液化气体生产,硫酸生产,生活饮用水制水、供水(限动力厂经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银、稀有贵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铁球团、硫酸铜、电子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电气机械和器材、普通机械、电缆盘制造,废旧金属回收购、加工,进出口业务,矿产品、钢材、化工产品销售,信息技术服务,有线电视服务产品销售,广告业务,固体矿产勘查(丙级),设备设施维修、安装、改造及调试,机械制作加工,铁精砂购销,危险化学品生产(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459,388.38万元,负债总额2,706,581.00万元,净资产1,752,807.3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67,410.33万元,净利润18,032.40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4,396,491.01万元,负债总额2,602,423.95万元,净资产1,794,067.06万元;2017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32,051.73万元,净利润23,629.99万元。(未经审计)

  2、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名称:铜陵有色股份铜山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家平

  注册资本:105,000,000元

  经营范围:铜矿山采掘,铜精矿、硫精矿、铁精矿及伴生金、银产品、含铜物料选矿加工、销售,提供劳务服务,场地租赁。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0,590.13万元,负债总额97,496.11万元,净资产-16,905.9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96.82万元,净利润-14,448.6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82,304.00万元,负债总额103,202.08万元,净资产-20,898.08万元;2017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93.16万元,净利润-4,168.48万元。(未经审计)

  铜陵有色股份铜山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吸收合并方案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铜山矿业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铜山矿业公司员工全部由公司接受安置。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铜山矿业公司将依法解散注销。

  2、吸收合并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及股权结构等不发生变化。

  3、本次合并完成后,铜山矿业公司所有资产、负债及业务由本公司承接。

  4、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合并双方将签署吸收合并协议;铜山矿业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义务及登报公告程序;合并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资产移交和相关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四、设立分公司

  拟设立分公司名称:铜陵有色股份铜山铜矿分公司

  营业场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铜山镇

  经营范围:铜矿山采掘,铜精矿、硫精矿、铁精矿及伴生金、银产品、含铜物料选矿加工、销售,提供劳务服务,场地租赁。

  负责人: 吴家平

  上述分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五、吸收合并并设立分公司的目标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2、本次吸收合并并设立分公司,将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税负,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4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关联交易概述

  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剑铜业)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8%股权,公司与金剑铜业的业务为关联交易。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进行了公开披露。原预计2017年度向金剑铜业销售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销售金额超过年初预计,2017年上半年实际累计销售金额6,661.66万元,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调整预计与金剑铜业公司关联销售交易金额为45,000万元。

  2、新增预计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蒋培进回避表决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涉及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赤土铁路六公里处

  (3)法定代表人:蒋培进

  (4)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粗铜冶炼、硫酸回收、三废产品(炉渣)回收、利用、阴极铜生产、销售等;铁精粉及铜精粉的生产、销售;黄金、白银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关联关系: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有该公司48%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

  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会形成公司的坏帐。

  (8)截止2017年6月30日,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97,861.13万元,净资产41,265.34万元,2017年半年度营业收入317,383.02万元,营业利润6,493.61万元,净利润6,480.69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销售给关联方铜原料均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该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已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该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17年8月25日,本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新增2017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潘立生、王昶、汪莉、刘放来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此次会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与关联方的该等关联交易,2017年8月25日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关联方法人签署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同意书面文件;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5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一、原条款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修改为:“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在原条款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条:“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

  三、增加党建章节,该章节放在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之后,该新增章节内容如下:

  “第五章 党建

  第一节 党委和纪委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二条: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公司纪委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第三条:公司党委、纪委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第二节 党委职权

  第一条:公司党委履行以下职权:

  (一)、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研究讨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改革发展方案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

  (三)、公司党委行使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任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五)、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六)、应当由公司党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节 纪委职权

  第一条:公司纪委履行以下职权:

  (一)、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加强对公司党委、党的工作部门以及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应当由公司纪委履行的其他职责。”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5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9月13(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划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5:00至2017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第2项、第4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持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5日下午16: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年9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二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茁

  联系电话:0562-5860149;传真:0562-5861195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44001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0”,投票简称为“铜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17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7-04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2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5,889,623股,每股发行价为2.7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551.43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378.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5,172.8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523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铜陵有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2,651,728,368.35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7年半年度,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651,728,368.35元按计划全部偿还银行贷款,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01,728,368.3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7年半年度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51,728,368.35元,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7年3月21日注销,期间募集资金孳生利息125.97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月12日,本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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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月25日,经公司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审字[2017]0362号),公司以募集资金801,728,368.3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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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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