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8-31 来源: 作者:

  (上接B197版)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294,754.75万元(含294,754.75万元)调减为不超过219,754.75万元(含219,754.75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项不变。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94,754.75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公司本次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19,754.75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设立和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因此,本次调整可转债拟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在经营过程中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下简称“应收款项”)账面原值合计39,280,283.66元,截至拟核销之日,上述应收款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39,280,283.66元,剩余账面价值为0元。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应收款项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账龄较长,公司经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对相应客户拖欠货款进行催收,仍催收无果,回收可能性很小,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因此,公司拟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仍然保留然对上述核销款项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账面原值合计39,280,283.66元。截至2016年末,公司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9,217,617.00元,当期计提坏账准备62,666.66元。因此,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监事会对本次坏账核销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17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17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377,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漫酷”)、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胜万合”)和江苏万圣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圣伟业”)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0万元、50,000万元和50,000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上海漫酷、聚胜万合和万圣伟业增加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2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688号B12-38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电脑安装维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1)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单位:元)

  ■

  (2)总资产与净资产(单位:元)

  ■

  2、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91号6幢115室

  法定代表人:郑晓东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1)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单位:元)

  ■

  (2)总资产与净资产(单位:元)

  ■

  3、江苏万圣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江苏万圣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东路65号

  法定代表人:陈贵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销售、研发、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电子产品、服装、初级农产品、家用电器的销售及网上销售;电子产品安装;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1)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单位:元)

  ■

  (2)总资产与净资产(单位:元)

  ■

  三、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上海漫酷、聚胜万合和万圣伟业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上海漫酷、聚胜万合和万圣伟业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上海漫酷、聚胜万合和万圣伟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1,317.82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6年度合并报表)的8.3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9点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仁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就整改报告所指出的事项,公司已落实到责任人,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同时,监事会要求公司应继续加强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应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增强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公司也应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强化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72)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七、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郑晓东、张旭波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54,855,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上述股份未发生变动。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24个月。

  八、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郑晓东、张旭波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及有关内容的变更(包括资产管理机构、管理方式、存续期限等),并相应拟定《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郑晓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2016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承诺业绩实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7883号”《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2016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未达盈利预测的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未达盈利预测的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7-07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原股东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定向回购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原股东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更新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通知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83)。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本版导读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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