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7 年 8 月 29 日,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43 人,代表股份数 490632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7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人,代表股份 374004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9 %。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43 人,代表股份数 490632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76%。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庆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63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63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63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并将其作为正式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63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员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庆华先生、赵福城先生、崔海军先生、姚建美女士、左松林先生、刘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5.01 选举王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5.02 选举赵福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5.03 选举崔海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5.04 选举姚建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5.05 选举左松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5.06 选举刘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员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杜宁女士、严建苗先生、尹证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6.01 选举杜宁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6.02 选举严建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6.03 选举尹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俊霞女士、任玉升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7.01 选举张俊霞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7.02 选举任玉升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63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740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大嘉(德州)律师事务所白化勇律师、王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审议议案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嘉(德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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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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