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2017-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副总经理楚星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5,7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5%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楚星群先生的《关于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报告书》,楚星群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部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楚星群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楚星群先生持有公司1,285,7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321,445股,高管锁定股为964,335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不超过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5%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之内。

  7、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曾减持股份。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楚星群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楚星群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楚星群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实施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楚星群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 备查文件

  楚星群先生出具的《关于买卖公司股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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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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