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王凤林先生持有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35,335,01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5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1%)。其中,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于2017 年9月2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凤林先生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王凤林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凤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335,01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5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及2016 年6月 15日实施完成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及2016 年6月 15日实施完成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王凤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减持不超过25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三个交易日后至 2017年12月31日进行,合计减持不超过258万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的原因:个人投资需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自然人股东王凤林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遵守前述12个月锁定期的规定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发行人(包括其子公司)离职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亦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除非本人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发行人董事会批准离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享有。

  2、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必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方式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王凤林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通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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