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12,998,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6523%。

  2、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涪陵榨菜”)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15,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0〕151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并于2010年1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55,000,000股,其中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涪陵区国资委”)持有公司股份55,132,7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695%,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国投”) 持有公司股份7,567,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21%,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516%。

  2013年4月,公司原控股股东涪陵区国资委与涪陵国投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拟将所持公司35.5695%的股份(即55,132,759股),无偿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涪陵国投持有,该事项已先后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于2013年9月25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涪陵国投持有本公司4.8821%的股份(即7,567,241股),无偿划转完成后,涪陵国投持有本公司40.4516%的股份(即62,700,000股),涪陵国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区国资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涪陵国投所持公司62,700,000股股份为首发前机构限售股,解禁期为2013年11月23日。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2013 年12月31日总股本15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10股转3股。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实施完成上述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55,000,000 股变更为201,500,000股,涪陵国投所持公司首发前机构限售股股份数量由62,700,000股增加至81,510,000股。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2014 年12月31日总股本201,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6股。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实施完成上述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201,500,000 股变更为322,400,000股,涪陵国投所持公司首发前机构限售股股份数量由81,510,000股增加至130,416,000股。

  2015年9月18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中国证监会核准,2015年10月21日完成该次重组交易的非公开发行,共发行6,498,851股股份,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8,898,851股。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28,898,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10股转6股。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实施完成上述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328,898,851股变更为526,238,161股,涪陵国投所持公司首发前机构限售股股份数量由130,416,000股增加至208,665,600股。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526,238,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10股转5股。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完成上述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526,238,161股变更为789,357,241股,涪陵国投所持公司首发前机构限售股股份数量由208,665,600股增加至312,998,400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789,357,241 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335,435,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947%,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453,922,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5053%。其中,涪陵国投持有公司股份312,99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523%,均为首发前机构限售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涪陵国投承诺锁定的首发前限售股数量由62,700,000股增加至312,998,400股,涪陵国投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12,99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52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1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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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认为:涪陵榨菜限售股份持有人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招商证券对涪陵榨菜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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