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项目的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27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9月2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天津、南昌两地竞拍取得土地项目,现予公告如下:

  一、公司合并持有5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212,100万元最高有效报价,及自持住房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竞得宗地编号津西青(挂)2017-06号地块(含地块一和地块二,以下简称“天津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55,794.8813万元最高有效报价竞得宗地编号DAIJ2017026号地块(以下简称“南昌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述项目地块的详细情况如下:

  ■

  注:其中天津项目地块包含福州融锦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持住房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

  公司竞买上述天津项目地块、南昌项目地块需支付的成交价款未超过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即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的100%),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成交确认书》的有关规定,签订各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书及合同。

  鉴于未来公司可能就部分房地产项目引入合作者,将影响公司在项目中所占权益比例。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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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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