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5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和《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3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2017-023、2017-025)、《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2017-028、2017-029、2017-030)、《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和《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并获2017年8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筹划各类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预计在2017年11月1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29日、2017年8月5日、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1日披露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2017-038)、《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和《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2017-050、2017-051、2017-052、2017-053、2017-055)。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仍正在就该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进行进一步磋商,交易方案尚未确定。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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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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