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9-28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5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函告,获悉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经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舒婷100%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24%,本次解除质押850,000股公司股份后,处于质押登记状态的股份为16,6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97%。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5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旭昇投资于2017年9月27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3、实际控制人通过旭昇投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

  注:黄舒婷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后,黄舒婷女士除通过旭昇投资持有1,731万股公司股份外,还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55.824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786.824万股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郑倩龄、黄舒婷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2、本公司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3、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郑倩龄、黄舒婷承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各自的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

  (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持股5%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黄舒婷女士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1,055.8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83%,通过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73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96%,黄舒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786.8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79%。黄舒婷女士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3、截止本公告日,旭昇投资及黄舒婷女士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57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22日通过邮件、书面及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伟星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力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详情可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选举高延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详情可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本次董事选举完成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朱茂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朱茂林先生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及法人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相应变更为杨力先生,公司将于近期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手续。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婷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志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马志荣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传真:86-592-5760888

  电子信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母公司项下的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对现有资产结构进行调整,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适应未来资产整合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将母公司项下的熔断器、自复保险丝等过电流、过温电路保护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相关资产按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划转至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详情可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将母公司项下的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7年10月20日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公司会议室召集、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7年 9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5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利来”)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恒明先生、苏朝晖先生、赖文辉先生、林文渊女士、全明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黄恒明先生、苏朝晖先生、赖文辉先生、林文渊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全明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生产总监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将调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不再担任好利来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恒明先生、苏朝晖先生、赖文辉先生、林文渊女士、全明哲先生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黄恒明先生、苏朝晖先生、赖文辉先生、林文渊女士、全明哲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所做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5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公司原董事长赖伟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赖伟星先生辞职后将调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并继续留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运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选举杨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事宜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杨力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杨力先生简历

  杨力:中国国籍,男,195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曾任新华社国内部记者 ;半月谈杂志社总经理;新华社音像中心副主任;上海证券报副总编辑;中视都市传媒董事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5任华闻传媒董事,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60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及法人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及法人代表的议案》。公司原总经理郑倩龄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相应变更为杨力先生,公司将于近期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手续。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变更公司总经理及法人代表的事宜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杨力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杨力先生简历

  杨力:中国国籍,男,195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曾任新华社国内部记者 ;半月谈杂志社总经理;新华社音像中心副主任;上海证券报副总编辑;中视都市传媒董事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5任华闻传媒董事,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6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公司原董事黄舒婷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黄舒婷女士将调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并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运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高延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事宜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高延德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高延德先生简历

  高延德:中国国籍,男,1972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程物理学士。曾任中国包装总公司主任科员;国富投资部门经理;百慧勤投资副总裁;现任高韬投资执行董事。

  高延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高延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6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原独立董事肖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肖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运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朱茂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朱茂林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通过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朱茂林先生简历

  朱茂林:中国国籍,男,1979年生,首都师范大学法学硕士、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并兼任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茂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茂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6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内审负责人林雪娇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婷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李婷女士简历

  李婷:中国国籍,女,198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专业。曾任厦门联贸电子公司业务助理;玛立克(厦门)电气公司人事专员;2004年至今任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行政主任、人力资源行政部副经理等职位。

  李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婷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64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由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马志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马志荣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传真:86-592-5760888

  电子信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马志荣女士简历

  马志荣:中国国籍,女,1977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西安外事学院国际商务专业。曾任兰孚瑞升(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助理讲师;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经理;北京大众明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志荣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马志荣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6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母公司项下的资产划转至

  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划转情况概述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利来”) 拟对公司现有资产结构进行调整,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适应未来资产整合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母公司项下的熔断器、自复保险丝等过电流、过温电路保护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相关资产(以下简称“相关资产”),划转至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

  划转方案具体如下:公司拟将相关资产按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相关资产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予以划转。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资产划转的一切事宜。

  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母公司项下的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划转在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资产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注册资本:6,66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范围:生产经营内焊保险丝管系列产品,开发其他保险丝系列产品和电子电器产品。

  (二)资产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好利来电路保护是划出方好利来的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直接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

  三、拟划转的资产情况

  公司拟将母公司项下的与划转业务相关的存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截至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予以划转,最终划转的资产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公司已签订的与划转业务相关的协议、合同、承诺等也将办理主体变更手续,相应的权利义务也随之转移。

  四、员工安置

  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划转前母公司项下与划转业务相关的存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及员工等划转至好利来电路保护。好利来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员工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

  五、本次资产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划转,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推动战略转型,调整组织架构,实施业务整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适应未来资产整合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的长久发展。

  本次资产划入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本次资产划转系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6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0月20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 15:00—2017年10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0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

  9、会议主持人:杨力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将母公司项下的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 09:00~12:00, 13: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9月19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1101

  联系人:秦弘毅、 朱锦宇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联系传真:86-592-5760888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弘毅、朱锦宇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联系传真:86-592-5760888

  联系邮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联系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101

  七、备查文件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9”,投票简称为“好利投票”。

  2、提案1、2、3均为非累积投票制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意见,以及未投的表决意见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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