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贤丰控股,股票代码:002141)自2017年5月2日(周二)开市停牌;因筹划收购关联方股权事宜,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16日(周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重大事项进展暨其他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积极磋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目前公司正继续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收购关联方股权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筹划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进展暨股权收购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重大股权收购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咨询论证,公司拟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事宜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2017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5日、6月22日、6月29日、7月6日、7月13日、7月15日、7月22日、7月29日、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8月31日、9月7日、9月14日、9月2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尚在协商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09-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