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9-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8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自2017年4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4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经公司初步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7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方案尚未确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2017年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编号:2017-038、2017-039、2017-040)。2017年6月2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2017年6月2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2017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2017年7月13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3日、8月10日、8月17日、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9月15日、9月2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2017-058、2017-061、2017-063、2017-064、2017-065、2017-066、2017-074、2017-076、2017-077、2017-079),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自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8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9月2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在浙江省诸暨市千禧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黄飞刚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实际债务承担能力,其母公司丰球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且风险是公司能够控制的。同意公司为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贷款2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签订担保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7-084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8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叶飞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审议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为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7-084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8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球股份”)向招商银行贷款2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签订担保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7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9.11条之规定,该议案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志昂

  成立日期:1991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肆仟捌佰壹拾捌万零柒佰元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浣纱南路143号

  经营范围:泵、电机、水处理成套设备、水环境自动控制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污水处理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力设备、电气设备的销售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无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

  ■

  经营状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丰球股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44,989,984.22元,负债总额为688,117,884.41元,净资产456,872,099.81元,201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1,510,413,451.59元,利润总额172,689,519.58元,净利润147,482,679.87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0.10%。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丰球股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27,564,079.39元,负债总额672,087,028.33元,净资产455,477,051.06元,2017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778,191,595.25元,利润总额85,113,283.82元,净利润72,346,291.25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9.61%。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期限:自公司签订担保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4、反担保:丰球股份母公司丰球集团有限公司已提供反担保,并与本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实际债务承担能力,其母公司丰球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且风险是公司能够控制的。同意公司为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贷款2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签订担保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的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实际债务承担能力,其母公司丰球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且风险是公司能够控制的。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贷款25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协议生效后,公司按协议实际履行担保义务时,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应密切关注被担保方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为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7,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1%,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7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0%。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2,882.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36%。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反担保合同;

  5、丰球股份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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