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2017 年 4月7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及2017年5月4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25,000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17年4月7日、2017年5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7年9月27日,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丽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及相关文件,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 万元认购该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

  3、投资总额:2,000 万元

  4、预期投资收益率:4.25%(年化)

  5、收益起计日:2017年9月27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3月27日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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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光大银行理财产品协议;

  2、光大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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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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