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7-124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7年9月27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瑞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瑞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27)。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7-125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瑞欣
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瑞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欣置业”)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平安大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即深圳平安大华委托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向宁波瑞欣置业发放不超过4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为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宁波瑞欣置业拟为公司对其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相同。
本次担保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142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因此,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瑞欣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6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咏归路152号(6-24)号
法定代表人:方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实业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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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深圳平安大华、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委托贷款保证协议》,本协议下的保证范围为:宁波瑞欣置业与深圳平安大华、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项下的本金及其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和所有应付费用。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瑞欣置业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为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宁波瑞欣置业拟为公司对其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76,81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656,919.95万元的133.47%,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876,81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宁波瑞欣置业营业执照;
3、宁波瑞欣置业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7年6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7-126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南昌市银亿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银亿房产”)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即国通信托向南昌银亿房产发放不超过3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为该笔信托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担保对象未在本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的授权担保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故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8月02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上海庄园路100号164栋01、02号房
法定代表人:王德银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房地产销售、租赁、售后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图: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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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国通信托签订的《保证合同》,本合同下的保证范围为:南昌银亿房产与国通信托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其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和所有应付费用。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南昌银亿房产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信托贷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76,810万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656,919.95万元的133.47%,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876,81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南昌银亿房产营业执照;
3、南昌银亿房产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7年6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7-127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10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下午3:00至2017年10月1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1,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2、提案编码及意见表决
(1)提案编码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学佳、赵姝
联系电话:(0574)87037581、(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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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