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已更名为"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普利特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于2016年1月8日完成股票购买,交易均价为27.91 元,购买数量为1,2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27%。

  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18年8月4日。

  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内容(包括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存续期、管理模式等)进行变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9月27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承接了"申万宏源证券普利特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1,2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27%。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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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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