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申请文件;2017年5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767号);2017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767号)。

  由于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尚需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反馈意见回复截止日(2017年8月19日)前完成反馈意见回复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申请文件更新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决定,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中止审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2017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70767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的申请。

  2017年9月12日,鉴于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已落实,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恢复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的申请。

  2017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第170767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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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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