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9-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7-070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年度滚动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7年JG1510期

  (一)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7年JG1510期

  (三)产品代码:1101179510

  (四)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五)投资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六)产品起息日:2017年09月28日

  (七)产品到期日:2017年10月31日(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八)产品收益率:3.95%/年

  (九)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3500万元;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7年JG1510期

  (一)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7年JG1510期

  (三)产品代码:1101179510

  (四)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五)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六)产品起息日:2017年09月28日

  (七)产品到期日:2017年10月31日(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八)产品收益率:3.95%/年

  (九)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且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传递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等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产品并跟踪相关业务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此项业务的实施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业务的规范实施,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4)公司进行理财业务时,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且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5)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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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7年JG1510期产品合同(自有资金)。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7年JG1510期产品合同(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7-07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拟通过杭州市工业用地网上挂牌系统参与竞买良渚街道吴家厍村地块(地块编号为余政工出【2017】44号)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的建设用地。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选择便于生产经营的地址投资12,000万元建设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项目用地招拍挂等相关具体事宜。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三、有关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余政工出【2017】44号

  2.地块位置: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吴家厍村,东至上城科技工业基地土地,南至良渚街道土地,西至浙江中交通路建设有限公司,北至浙江中交通路建设有限公司

  3.用地面积:8599平方米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50年

  6.产业类型:仪器仪表制造业

  7.挂牌起始价:645万元

  8.竞买保证金:387万元

  四、竞买价格和资金来源

  本次参与竞买的土地使用权的挂牌起始价为645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每次,竞买保证金387万元。本次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的保证金和出让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有关规定,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买。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主要目的用于建设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智能制造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余政工出【2017】44号挂牌出让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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