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丹邦投资集团于2017年9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958,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

  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5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999%。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丹邦投资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 2011 年 0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09 月 19 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在《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中承诺未来 6 个月内(即2015 年 7 月 10 日-2016 年 1 月 10 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3、丹邦投资集团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本次丹邦投资集团减持公司股份事宜已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09-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