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9月18日以电邮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出席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明确2017年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12月26日和 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3、2017-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2015 年修订)》及《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发行及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董事会补充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明确2017年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计划分期发行,首期基础发行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可附超额配售权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

  2、债券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功能性钛白粉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推广,钛白粉原材料的采购、功能性钛白粉生产设备的采购及升级改造,以及相应的安全环保再投入等。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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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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