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高邮城南经济新区
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协议签署情况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林环保”)与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扬州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东方”)于近日在吴江签署了《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项目公司及其股东方拟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推进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高邮项目”或“本项目”)前期的筹建、投资、建设和运营。

  二、合作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股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扬州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302159914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高邮市车逻镇太丰村

  法定代表人:张荣泉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5月21日

  经营范围: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农业信息咨询,瓜果蔬菜、花卉苗木、农作物的种植及销售,水产养殖及销售,园林绿化,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节能减排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承接市政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光伏材料、节能减排产品、电力设备、光伏发电站、光伏充电站、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电机组、充电路灯、充电桩生产、销售,用电信息咨询服务,新能源开发,光伏电站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扬州邮都园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1Q4T2U1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车逻镇)朝阳大道190号

  法定代表人:张荣泉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3日

  经营范围:智慧能源技术研发,电力生产、销售,热力生产与销售,电力技术研发,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软件开发,建筑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方与项目公司股权关系图如下:

  ■

  1、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股东方及项目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股东方及项目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南部的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拟在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建设天然气能源站、地面光伏、屋顶光伏、公交车充电站等,为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及其周边区域提供冷、热、电、充电等综合供能用能一体化解决方案。本工程的建设能够利用常规能源与新型能源的联合供给,将多种终端消费能源产品一站式集中供应和销售,有利于可靠、高效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实现区域内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通知》(国能规划〔2017〕37号)确定本工程列入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本项目原则上于2018年底建成投产。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及方式

  (1)合作范围: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中天然气能源站、农业惠民地面光伏发电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光储一体化公交车充电站工程、智慧绿色照明工程、楼宇智能负荷终端工程、城南新区能源运行监测中心工程、勤王变电站扩建及送电线路工程、通信信息工程等。

  (2)合作方式:公司采取与项目公司、股东方共同合作的方式,一同推进高邮项目合作范围内各工程的开发、建设等事宜;或公司指定第三方参与本项目合作范围内全部或部分工程的开发、建设等事宜。

  (3)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规范各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具体合作范围、合作金额、合作细节等以本项目后续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权利与义务

  (1)项目公司及其股东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项目公司及其股东方负责本项目所有手续的办理事宜。

  ②自《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项目公司及其股东方不得就本项目与其他任何第三方洽谈/签订合作、开发、建设等相关事宜/协议。

  ③项目公司及其股东方全力配合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等事宜,并向公司提供相应材料及数据。

  (2)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①公司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开发、建设、设备采购等事宜:公司有权决定自行开发、建设及设备采购等,或另行指定第三方参与本项目合作范围内全部或部分工程的开发、建设及设备采购等。

  ②公司负责本项目资金的筹集。

  ③公司有权就本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及成本测算。

  五、协议签署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建设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是国家构建“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的重要任务之一,有利于提高能源供需协调能力,推动能源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减少弃风、弃光、弃水限电,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是提高能源系统综合效率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公司将紧跟国家政策脚步,紧紧抓住电力及能源改革热点及核心,开拓新能源业务发展方向,围绕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互联网+能源”等新概念拓展多能互补、发输配一体化购售电公司等新型盈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开拓市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领域市场,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后确定。本协议的签署在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属于合作框架性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在逐步落实中,开发过程及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或违约责任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及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后续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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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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