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投资期限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莫高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该事项已经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6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莫高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29))。现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2017年9月2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大街证券营业部申购了广发证券"广发多添富4号X类177天期产品" 理财产品;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甘南路证券营业部申购了广发证券"广发多添富4号X类177天期产品" 理财产品。2017年9月26日本次两笔理财申购确认。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广发多添富4号X类177天期产品

  2、产品代码:8760AK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资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额:8,0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业绩基准:年化收益率5.7%

  8、产品期限:177天,自2017年9月27日至2018年3月22日

  三、公司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大街证券营业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甘南路证券营业部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证券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截止本公告日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购买广发证券多添富4号X类177天期理财产品说明。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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