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获得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收到由汝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首笔土地收储补偿款人民币3000万元。

  该收储补偿款项涉及的土地位于河南省汝南县,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约为314亩,截至2017年8月底的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269.33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收到的土地收储补偿款项计入公司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后续收到其余补偿款,公司将按照规则要求进行披露。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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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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