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7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17年9月26日、27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投资集团”)合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74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0.7146%。具体情况如下: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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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2015年5月26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后,万马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情况
(1)2016年3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股东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投资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80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2.7040%(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3月8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2)2016年3月8日,万马投资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1.7383%(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3月9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并完成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万马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德生(实际控制人)、张珊珊(实际控制人的女儿)从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权益变动公告后,累计减持万马股票5,340万股,占万马股份目前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比例为5.1570%。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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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万马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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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万马投资集团所作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均已经严格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 万马投资集团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万马投资集团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马股份
股票代码:0022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德生、张珊珊
住所及通讯地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南环路63号8幢
邮编:311305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7 年 9 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3.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 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声明: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任何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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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名称: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南环路63号8幢
3.法定代表人:张德生
4.注册资本:9,12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704312491N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销售:电力设备、器材,橡塑制品、橡胶及制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除砂石)、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及原料、五金、贵金属、轻纺产品、纸制品、纸浆、初级食用农产品(不含食品、药品)、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饲料、燃料油(除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纺织原料、玻璃、矿产品、沥青(除石油、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除原木)、汽车配件;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8.经营期限:长期
9.主要股东: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通讯地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南环路63号8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张德生、张珊珊
张德生先生:境内自然人,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1974年起历任临天乡农机厂副厂长、临天乡标牌厂副厂长、临天乡供销社公司经理;1989年起创业,逐步发展壮大。最近5年内一直担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德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持有万马股份11,675,822股,占公司总股本1.13%,还通过浙江万马投资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张珊珊女士:境内自然人,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副董事长、浙江万马投资集团董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之女。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万马投资集团、张德生、张珊珊互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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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万马投资集团持股比例为本次减持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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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万马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德生(实际控制人)、张珊珊(实际控制人之女)合计持有创业板上市公司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万马科技,股票代码:300698)4,475.89万股,占万马科技总股本33.40%。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部分万马股份是希望通过减持股份筹集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同时进行对与上市公司非竞争行业进行适当投资和收购,培育新产业,促进公司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预计未来6个月,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万马股份合计不超过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权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万马投资集团持有万马股份 420,090,812股A股股份,持股比例为万马股份目前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40.569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权益变动公告后,万马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情况:
(1)2016年3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股东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投资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80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2.7040%(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3月8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2)2016年3月8日,万马投资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1.7383%(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3月9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并完成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3)2017年9月26日、27日,万马投资集团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358万股、382万股,合计减持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0.7146%。
上述权益变动后,万马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6,690,812股(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4123%,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万马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德生(实际控制人)、张珊珊(实际控制人的女儿)从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权益变动公告后,累计减持万马股票5,340万股,占万马股份目前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比例为5.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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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5,340万股,上述减持股份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限售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万马投资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 12,000 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9%。
四、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万马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之前的 6 个月内,除前述第四节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备查文件置备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万马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德生
日期:2017年9月2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72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投资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万马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20,090,812股 ,持股比例为 40.5693%;本次权益变动后,万马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66,690,812 股 ,持股比例为 35.4123%,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万马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德生(实际控制人)、张珊珊(实际控制人的女儿)从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万马股票5,340万股,占万马股份目前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比例为5.1570%。本次权益变动经过:
2016年3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股东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投资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80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2.7040%(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3月8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2016年3月8日,万马投资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1.7383%(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3月9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并完成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2017年9月26日、27日,万马投资集团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358万股、382万股,合计减持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0.7146%。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万马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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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万马投资集团所作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均已经严格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万马投资集团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见2017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万马投资集团:《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