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面向公众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发行人是否已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的说明

2017-09-28 来源: 作者: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4年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于2014年9月30日发行,发行规模为11.50亿元,票面利率7%。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9月29日支付自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的利息。

  发行人于2017年9月8日发布了《关于"14怡亚债"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25),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4怡亚债"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6,582,933张,回售金额为704,373,831.00元(含回售部分自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的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4,917,067张。

  2017年9月29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发行人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4怡亚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发行人已经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即在本期债券付息日三个工作日前,已将本次回售款及利息款的共计人民币柒亿叁仟捌佰捌拾叁万零贰佰叁拾玖元陆角陆分(¥738,830,239.66)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账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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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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