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市场违规行为果断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2017-09-28 来源: 作者:吴少龙
数据来源:深交所 制表/吴比较

  证券时报记者 吴少龙

  

  近年来,深交所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逐年提升。2016年,深交所发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处分公司及责任人员数量均明显高于以前年度,2017年前8个月,纪律处分数量同比继续呈现上升态势。

  市场分析指出,纪律处分是证券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对于维护市场公平、保障市场秩序、遏制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统一纪律处分裁量标准

  确保公正性和规范性

  相关资料显示,深交所于2008年设立纪律处分委员会,作为履行纪律处分职责的专门机构,统一纪律处分裁量标准,确保纪律处分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经过多年监管实践总结,深交所已形成较为完备的纪律处分专门性业务规则体系,包括程序性规则和实体性规则两类。

  据介绍,深交所纪律处分以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强化威慑、救济充分为基本原则:一是纪律处分决定由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后投票决定;二是率先公开谴责标准,纪律处分决定在官网公开,并列入监管信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开发布;三是纪律处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作为并购重组分道制评价的重要指标,上市公司被公开谴责的,12个月内不得再融资;四是处分前事先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其申辩,当事人也可按规定申请听证,对特定处分决定不服的,还可按规则申请复核。

  近年来,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和违法违规新态势,深交所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逐年提升。特别是2016年,纪律处分决定书、处分公司及责任人员数量均明显高于以前年度,较2015年增幅分别为71%、73%、49%。2017年前8个月,纪律处分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继续呈现上升态势。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深交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严肃处理市场各类违规行为,及时惩处新型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净化市场生态。

  处理四大类违规

  强化对违规主体一线监管

  2017年前8个月,深交所作出63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处分上市公司34家次、责任人251人次。处理违规案件类型包括信息披露违规、规范运作违规、证券交易违规和其他违规四大类。纪律处分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动向:

  一是严肃惩处违规减持股票行为。2017年前8个月,深交所共对10起违反证监会减持规定的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此外,还查处3起超比例减持、违反限售承诺的违规减持案件。

  二是加强对并购重组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近年来,并购重组中的一些违规行为,引发市场高度关注。深交所重点加强对忽悠式重组、背信失诺等市场热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监管针对性。2017年前8个月,深交所共处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违规6起,包括重组标的财务报告不实、重组对手方未履行业绩、重组对手方违背承诺质押股份等。

  三是强化对债券发行人违规行为的监管威慑。随着交易所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债券发行人违规行为亦时有发生,深交所着力发挥惩戒手段消除风险隐患的作用。2017年前8个月,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4家债券发行人予以通报批评,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持续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扮演证券市场“看门人”的角色,是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防线,但少数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能保持职业谨慎、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丧失其应有的看门把关作用。深交所持续强化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2017年前8个月,共处分1家会计师事务所(公开谴责)、11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5位、通报批评6位)、5位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通报批评)。其中,对会计师的处分力度为2012年以来之最。

  对于未来的工作部署,深交所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切实履行“交易所必须依法主动行使全方位的监管职能”,秉承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持续强化对违规主体的一线监管,着力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版导读

2017-09-28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