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10-1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720,证券简称:新能泰山)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7年8月22日开始停牌,详情可查阅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2日、8月29日、9月5日、9月7日、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7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5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此后,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停牌期间安排

  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时于次日披露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待公司落实并披露对深交所重组问询函、对重组预案进行修订后申请股票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全力推进审计、评估等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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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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