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10月9日起对旗下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10009)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移为通信(股票代码300590)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销售”)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0月10日起通过蚂蚁基金销售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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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蚂蚁基金销售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蚂蚁基金销售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9月16日至2017年10月9日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2017年10月9日下午,本基金管理人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本次大会中,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500,09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679,143,145.51份的73.64%,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500,090,000.0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15000元,合计25000元。
二、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10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对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并修改《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方案说明书》及市场情况,办理本次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转型选择期的安排
本次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自2017年10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选择期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照常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做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于转型后变更为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转换转入等业务。
2、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关于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将《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 《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36号(《关于准予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17年11月8日起生效,原《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3、转型后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
(1)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暂停办理,并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提交的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交易申请,适用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率体系。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金鹰元祺信用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对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转换入金鹰元祺保本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后续选择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其所持有的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间办理转换业务的,转换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3)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
自2017年11月8日(含)起6个月内的时间区间为“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投资转型期结束,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转型后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金鹰元祺信用债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业务开通情况、销售机构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按照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详见后续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上的《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及《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及基金风险发生变化的提示
本基金转型后为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将发生变化,对于原基金份额持有人来说,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转型后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低预期收益、较低预期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转型事项并及时做出选择。
四、备查文件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方案的说明书》,附件三:《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5、《公证书》
6、《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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