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4月18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37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7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并定期发布《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2017-061、2017-077、2017-085、2017-097)。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仍在进行过程中。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尚未收到针对上述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之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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