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时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下午2:00开始,在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15:00至2017年10月1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3人,代表股份466,768,7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460,186,7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77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6,582,0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03%。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1人,代表股份9,692,1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9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3,110,0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人,代表股份6,582,0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03%。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关联股东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三人(合计持有公司971,900股股份)均未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672,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95%;反对95,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596,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0112%;反对95,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1 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同意466,462,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5%;反对95,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5%;弃权2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86,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434%;反对95,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888%;弃权2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677%。
2.02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466,366,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38%;反对195,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0%;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289,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478%;反对195,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0206%;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2.03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466,366,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38%;反对195,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0%;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289,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478%;反对195,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0206%;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2.0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466,467,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54%;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90,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899%;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2.0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466,366,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38%;反对195,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0%;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289,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478%;反对195,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0206%;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2.06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466,366,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38%;反对195,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0%;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289,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5.8478%;反对195,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0206%;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2.07 股份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466,436,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88%;反对125,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70%;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59,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5700%;反对125,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984%;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2.08 过渡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466,467,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54%;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90,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899%;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2.09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466,467,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54%;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90,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899%;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2.10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466,437,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90%;反对12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67%;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60,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5803%;反对12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880%;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2.11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466,467,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54%;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90,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899%;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2.12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466,466,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52%;反对95,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5%;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89,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795%;反对95,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888%;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暨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5、《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60,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0%;反对125,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70%;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84,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228%;反对125,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984%;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6、《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组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7、《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6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2%;反对12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67%;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8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31%;反对12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880%;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8、《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逐项表决)
8.01 《关于公司与盛虹科技及国开基金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393,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97%;反对16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3%;弃权2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17,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1315%;反对16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7008%;弃权2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677%。
8.02 《关于公司与盛虹科技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67,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54%;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90,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899%;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1316%。
9、《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10、《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11、《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12、《关于本次重组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13、《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14、《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15、《关于同意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1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66,46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2%;反对12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67%;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38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31%;反对12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880%;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17、《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6,49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07%;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3%;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1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26%;反对94,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9785%;弃权1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87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洁、张秋子;
3、结论性意见: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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