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公告(系列)

2017-10-13 来源: 作者:

  (上接B8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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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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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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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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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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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江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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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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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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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 望京SOHO T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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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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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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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021-203241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110)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沈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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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731-844090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36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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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剑秋

  电话:025-52278870

  传真:025-52313068

  联系人: 孙朝旺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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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 韩钰

  电话: 010-6083 3754

  传真: 010-5776 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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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负责人: 张学兵

  电 话:010-59572001

  传 真:010-65681838

  经办律师: 郭克军、姚启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勇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 张勇

  四、基金的名称

  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选择物流产业领域中具有高成长性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期获得最大化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物流产业”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2、“物流产业”主题界定与行业选择策略

  (1)“物流产业”主题界定与行业选择

  物流产业是指以物流活动或各种物流支援活动为经营内容的营利性事业。本基金对物流产业的界定包含四个方面:物流基础设施相关产业、物流运输工具相关产业、物流解决方案相关产业和其他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物流产业,且未来这些产品或服务有望成为主要收入或利润来源的公司。

  1)物流基础设施相关产业:以运营公路、铁路、港口、机场、流通中心以及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为主营业务,为物流提供仓储、运载设施、计算机及信息通信设施的企业;

  2)物流运输工具相关产业:生产、经营、销售水路运输工具、公路运输工具、航空运输工具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和企业;

  3)物流解决方案相关产业:

  ①供应链解决方案相关产业:为物流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削减物流成本、实现与客户互动交流提供信息平台等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包括软硬件服务、机械工程配套、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②智能交通解决方案相关产业:致力于交通信息的应用与服务,通过信息的智能化采集、传输及整合,提高既有交通设施的运行效率,有助于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企业。

  4)其他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物流产业,且未来这些产品或服务有望成为主要收入或利润来源的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

  未来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从事或受益于上述行业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基金管理人有权对物流产业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及时公告。

  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物流产业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不再属于物流产业等,本基金持有的物流产业主题股票的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个股投资策略

  在物流产业主题界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关注能够经济转型下受益于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相关上市公司,通过进一步对估值水平的评估,最终选择优质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

  1) 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等;资源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对产品的定价能力以及其他优势;

  ②公司治理评估:本基金认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i.公司治理框架保护并便于行使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ii.尊重公司相关利益者的权利;

  iii.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iv.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运作透明;

  v.公司股东能够对董事会成员施加有效的监督,公司能够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不符合上述治理准则的公司,本基金将给予其较低的评级。

  ③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2)定量分析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成长性指标(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PEG)、相对价值指标(P/E、P/B、P/CF、EV/EBITDA)以及绝对估值指标(DCF)的定量评判,筛选出具有GARP(合理价格成长)性质的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与研究方面,实行投资策略研究专业化分工制度,专业研究人员分别从利率、债券信用风险等角度,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研究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综合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和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并获得较高利息收入。

  (2)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与投资价值。

  (3)债券选择与组合优化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基于利率期限结构及债券的信用级别,在综合考虑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评估债券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者价值被低估的债券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组合进行优化。

  (4)可转换债券投资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之一。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通过考量宏观经济走势、支持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资产池结构、提前偿还率、违约率、市场利率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5、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买入现货时,为避免市场冲击,提前建立股指期货多头头寸,然后逐步买入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多头,当完成现货建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空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卖出现货时,先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然后逐步卖出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空头,当现货全部清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本基金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过程中,将定期测算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投资组合beta的稳定性,精细化确定投资方案比例。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增发配售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本基金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等情形下将主动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证券价格走势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运输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7年 4月1日起至 6月30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1.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2.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 年3 月1 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 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物流产业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季度、半年或年)末,按月(季度、半年或年)支付,于次月(季度、半年或年)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1年以365天计)。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

  注: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3、赎回费用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相关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托管人提供的信息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

  5、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

  6、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服务内容的相关信息。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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