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牛”)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10月13日起增加中证金牛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及柜台的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业务范围

  1、自2017年10月13日起,投资者可在中证金牛电子交易平台及柜台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1)交银环球、交银资源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交银海外中国互联网(QDII-LO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中证金牛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2017年10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中证金牛电子交易平台和柜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1折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中证金牛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证金牛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中证金牛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中证金牛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证金牛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中证金牛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中证金牛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中证金牛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中证金牛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5、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 孟汉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10月13日起增加万得基金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电子交易平台和柜台的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

  二、业务范围

  1、自2017年10月13日起,投资者可在万得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及柜台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1)交银精选、交银货币、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增利、交银行业、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双利、交银价值、交银策略回报、交银核心、交银消费新驱动、交银纯债、交银双轮动、交银荣祥保本、交银成长30、交银月月丰、交银双息平衡、交银强化回报、交银新成长、交银周期回报、交银新回报、交银荣和保本、交银多策略回报、交银国企改革、交银科技创新、交银数据产业、交银经济新动力、交银新生活力、交银医药创新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

  2)交银环球、交银添利(LOF)、交银资源、交银增强收益、交银丰盈收益、交银丰润收益、交银丰享收益、交银丰泽收益、交银卓越回报、交银荣鑫保本、交银沪港深价值精选、交银增利增强、交银股息优化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交银新能源、交银海外中国互联网(QDII-LOF)、交银互联网金融、交银环境治理(LO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万得基金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2017年10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万得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使用已开通交易的银行卡支付享受1折起的优惠,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万得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万得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万得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万得基金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万得基金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万得基金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万得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中民财富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万得基金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6、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7-10-1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