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顿投资"),截止本公告日,依顿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82,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38%。

  依顿投资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6%的股份,即不超过59,862,968股。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即不超过39,908,645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9,954,322股;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9,954,322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9,977,161股。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关于其减持计划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一)股东名称:依顿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依顿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82,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38%,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三)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上市至今,依顿投资未减持股份。

  二、 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期间内拟减持总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即不超过59,862,968股,其中: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即不超过39,908,645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9,954,322股;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9,954,322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9,977,161股。(公告至减持日间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及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确定,同时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有关承诺,依顿投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依顿投资将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依顿投资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依顿投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依顿电子股份总数的20%;锁定期满两年后进行股份减持时,需在减持前将减持股份数量予以公告;依顿投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依顿投资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依顿投资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依顿投资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通过依顿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High Tree Limited(高树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依顿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依顿投资。

  通过高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高树有限公司的出资,也不委托他人管理高树有限公司。

  担任本公司董事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同时承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以及通过依顿投资、高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同时承诺: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公司/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依顿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依顿投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依顿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7-10-1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