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3 来源: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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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57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576元;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C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855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855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580元;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6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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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7年10月13日、10月16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适用于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海通证券为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代销机构的公告

  1.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7年10月13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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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海通证券为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7年10月13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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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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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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