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17-10-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42号文核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700,69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0,239,984.74元,扣除发行费用71,6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8,569,984.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1月3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510400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12月3日,公司及原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来啦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3)。

  三、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由公司另设资金专户进行监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目前全部结余募集资金已从项目实施主体我来啦公司划转到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和2017年9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9)。

  四、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由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为方便账户管理,我来啦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办理完毕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我来啦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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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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