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7-041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议案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后的《关于调整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28,753,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69,732,305股的67.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47,151,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602,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8,738,39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8,741,29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1,18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第(一)项是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二)项是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朱和鸽、何卓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7-042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在宁波银行总行大楼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洪立峰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监督检查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风险管理和控制监督检查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综合案防专项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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