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中广天择 公告编号:2017-013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1日上午9时在公司V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雄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电视剧<如果岁月可回头>(暂定名)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拟参与投资的电视剧《如果岁月可回头》。该电视剧定位当代都市爱情剧,该电视剧拟定主创团队均为中国著名的影视行业从业人员。通过本次投资将丰富公司优秀影视开发的案例,进一步完善内容产业链布局,为公司带来较大的社会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湖南择润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公司全部认缴。新设公司主要经营以自有资金对文化、影视、互联网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以上内容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本次拟与碚曦(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碚曦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择曦(长沙)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拟占比49%,新设公司主要从事传媒技术、信息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智能化科技、大数据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人才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公关活动组织策划,票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创意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以上内容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中广天择 公告编号:2017-015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6,111,300.00元,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140,566.04元,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251,866.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6,2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2,876,415.09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373,584.9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年8月7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8000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在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拟将募集资金用于置换下述投资项目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根据轻重缓急顺序拟投向电视剧播映权运营项目、演播制作中心建设项目、大型季播节目制作项目及采编设备高清化改造项目。上述四个项目预计总投资77,311.95万元。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各项目承诺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971.03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8,611.13万元,各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17年8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140,566.04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140,566.04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以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17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广天择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中广天择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中广天择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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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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