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7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现场会议董事1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五项子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王珠宝向民生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继续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内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商票兑付额度、黄金租赁、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王珠宝向兴业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越王珠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票据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向上海银行市北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向光大银行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上海金一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珠宝向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继续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黄金租赁、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及贴现、国内信用证开即期证等业务。公司、江苏珠宝全资子公司北京金一南京珠宝有限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上海金一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越王珠宝法定代表人陈宝芳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将与上述银行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7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

  及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于2016年10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为“民生银行绍兴分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笔授信于2017年10月到期,越王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民生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内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商票兑付额度、黄金租赁、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越王珠宝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为“兴业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票据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市北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海金一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嘉定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两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于2016年6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为“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于2017年6月到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江苏珠宝拟继续向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黄金租赁、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及贴现、国内信用证开即期证等业务,公司、江苏珠宝全资子公司北京金一南京珠宝有限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五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及上海金一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越王珠宝法定代表人陈宝芳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将与上述银行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10日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378号一至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宝芳

  注册资本:10,259.639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金银饰品、工艺品、珠宝玉器(除文物)、模具、机械零配件;批发、零售:钟表;代理回收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及白银饰品。

  公司持有越王珠宝100%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150,503.04万元,负债总计75,593.05万元,净资产为74,909.99万元,营业收入为132,460.01万元,利润总额13,509.11万元,净利润为10,155.6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176,501.90万元,负债总计99,522.34万元,净资产为76,979.56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76,577.83万元,利润总额7,489.12万元,净利润为5,592.76万元(经审计)。

  2、 公司名称: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082号4幢

  法定代表人:钟葱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银及饰品、铂金及饰品、钻石及饰品、珠宝玉器、工艺品、电子产品、钟表的销售,商务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上海金一70.2%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金一资产总额为58,920.31万元,负债总计42,149.76万元,净资产为16,770.55万元,营业收入为158,160.97万元,利润总额4,151.43万元,净利润为3,106.3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海金一资产总额为57,675.63万元,负债总计48,888.46万元,净资产为8,787.17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104,562.79万元,利润总额-13,038.16万元,净利润为-9,783.38万元(经审计)。

  3、 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腾南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金银珠宝首饰销售、设计、研发、展览、维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百货、交电、工艺美术品销售;贵金属经纪;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珠宝51%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158,316.10万元,负债总计118,467.35 万元,净资产为39,848.75万元,营业收入为160,187.71万元,利润总额3,295.98万元,净利润为2,365.2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187,575.07万元,负债总计143,534.01万元,净资产为44,041.06万元;2017年度1-6月,营业收入为76,608.75万元,利润总额6,609.67万元,净利润为4,992.30万元(经审计)。

  三、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别:保证担保

  债权人:民生银行绍兴分行、兴业银行绍兴分行、上海银行市北分行、平安银行南京分行、光大银行嘉定支行

  担保期限:公司为越王珠宝及上海金一的上述三项融资事项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公司为上海金一向光大银行嘉定支行申请授信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两年、公司为江苏珠宝向平安银行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43.62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97.61%,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4.5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8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投资

  参与设立瑞金衡庐瑞宝一期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11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新余衡庐瑞宝基金的议案》,并于2017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金一投资参与设立新余衡庐瑞宝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近日,瑞金衡庐瑞宝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取得了瑞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 名称:瑞金衡庐瑞宝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经营场所: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大道国资公司标准厂房B栋2楼

  4、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金融、证劵、保险、期货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合伙人信息:

  ■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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