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1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泰投资”)关于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易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1,79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1.66%。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1,7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总持股的99.82%。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69,700,200股、股东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9,700,000股、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1,700,000股、李三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129,526股、唐美姣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500,000股、曾力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3,800,000股、陈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3,574,400股、尹宪章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马娟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6,900,000股、余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及曾小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文开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本公司股份754,004,126股,占公司总股本3,128,310,676股的24.10%。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第一创业证券公司资金流水。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102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的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于2017年6月20日披露了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631,029股(占公司总股本2.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截止2017年10月12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股东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泰投资”)、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健投资”)通知,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股票合计31,282,667股,占公司总股本0.9999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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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10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于2017年8月1日发布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王宜明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0股(含)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披露的《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7-075)。

  近日,公司收到了公司董事王宜明股份减持通知,其通过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股票1,84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份总数,其减持时间已超过减持计划的一半。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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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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